我认为所有的科学研究的哲学问题或说方法论问题都是对一下三个问题的回答: 1. What is it? 2. Can we know it? 3. How to know ti ? 从古到今,从一般的社会工作行动者到科学的研究者,无不在回答着以上三个问题。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贯穿于我们人类历史探索的始终。第一个问题是本体论问题,问的是这个世界的本质,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真理存在还是不存在?第二个问题是知识论问题,如果这个世界有真理,有规律,我们能认识吗?我们人类能得到真正的知识吗?第三个问题是方法论问题,如果这个世界有真理,有规律,而且我们人类有能力认识这个世界,那我们如何去认识呢?即用哪些方法和手段认识世界,获取真理呢? 可以推理出,这三个问题是递进式的,对后面问题的肯定回答是以它前面问题的肯定回答为基础的。在大部分人的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实践中,对前两个问题一般都抱有自然态度,想当然地认为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真理是客观存在的,相信我们人类有真正认识这个世界的能力,唯一的问题就是我们人类怎么认识的问题,也就是用什么方法获取知识的问题。 几乎所有的社会研究范式都对第二个问题持肯定的态度。很显然,如果不承认这个世界可知的,那么也就没有研究的必要了。针对第一个和第三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不同的社会研究范式。 在关于社会世界本质的看法上,实证主义认为社会世界是和自然世界一样的客观世界,具有客观的规律性,个人的行动是受规律制约的;但是,解释主义或者说人文主义范式则认为社会世界不同于自然界,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人会赋予行动以意义。虽然在关于社会世界本质的看法上,这两个范式有很大的不同,但两者也有一个根本的共同点,那就是这个世界是有规律的,是有真理存在的,社会研究的根本目的就是去挖掘这个真理,去发现社会的一般模式。在关于社会世界是否可知的问题上,这两种范式都持肯定的回答。 由于在社会本质问题上的不同看法导致了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由很大的不同。实证主义不重视日常生活中的常识,采取演绎的逻辑和具体的经验观察的方法,强调价值无涉。人文主义特别人们生活的日常世界或者说生活世界、行动的背景及行动背后的意义,采用归纳的逻辑和主观洞察的方法,强调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的主体间性。但是,在研究的逻辑上,这两种范式还是有根本的共同点的,那就是在寻求知识的手段上,都采用了逻辑推理和经验观察的方法,而这即是科学的方法。科学的本质有两点:逻辑推理和经验观察。 科学是发现真理、创建知识的事业,是发现真理、创建知识的一整套程序、方法和手段。科学不同于传统的求职方式(思辨、传统和权威等)的最大特征就是科学是建立在逻辑推论和经验观察相结合基础上的一种求知方式。所以说,无论实证主义还是解释主义都是一种科学研究,不存在谁更科学的问题。在以前,我们总认为自然科学研究才是真正的科学,而社会科学不具有严格的科学性,其实我是把自然科学神圣化了。其实,所谓的科学只是我们人类求知史上的一个发展阶段而已,它并不是从来就存在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 无论社会科学研究还是自然科学研究都具备科学最基本的特征:逻辑推理和经验观察,只是运用的程度不同而已。自然科学之所以比社会科学在现代社会受宠,是因为自然科学逻辑推理更严密,经验观察更精确。在这两个方面,社会科学的确大大不如自然科学。如果科学是个母亲的话,那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就是她的两个孩子,他们都继承了母亲的基因:逻辑推理和经验观察,自是自然科学比较聪明,把自己的潜质发挥的很好,而社会科学比较笨,没有很好地利用自己的特质,结果造成了两兄弟后来社会地位的差别。 社会科学研究的确要想自然科学研究学习,但不是学一些具体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而是科学研究的最核心的东西: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精确的经验观察。因此,实证主义和解释主义并不是对立的,也不是分处在一条线的两个端点,而是同一种范式:科学范式。只是这两种范式在逻辑推理和经验观察这两个方面发展的程度不同而已。 因此,在定量研究和质性研究方面,我们也不能用一种线性的思维来看待,认为两者是对立的。事物本身量和质两方面的规定体,量是事物性质的基础。如果只把研究注意事物量的方面,而不去量基础上的质,那么这个研究也就丧失了基本的意义,因为研究的终极目标是发现事物的本质特征。对事物性质或意义的把握可以说是我们人类的一种永恒目的。所以,量化研究需要再深入一步:开展质性研究。相反,如果只是考虑事物的性质和意义,而不是先去探讨事物的数量性,那么这种意义或性质的探讨就失去了一个基础。 所以,实证主义和解释主义、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应该是相互渗透的,用逻辑推理把握事物的性质、本质,用经验观察测度事物性质的外在表现:量的表征。真正的科学研究就是把两者紧密结合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