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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程说明: 1、参评对象:自费研究生。其中已获得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参评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但只得荣誉,不再享受奖励金。 2、满足参评条件的同学请自行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书 ”),只需填写申请表中第一部分的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期刊级别请见附件“核心期刊汇总表 ”,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工办。 3、学工办组织各班班委召开协调会,确定思想政治素质A项的评分标准,然后共同评定该项。学工办同时负责确定学生特殊得分E。 4、导师审核学生学术表现得分C和导师评价D。 5、各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确定评优学生名单,并将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审核。 二、优秀奖学金评选比例: 自费生获奖总比例均为60%,其中一等奖比例为10%,二等奖比例为15%,三等奖比例为35%。一等奖7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能参加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 (一)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差的; (二)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三)请病、事假或休学超过3个月的; (四)中途申请暂时停学的,现处在停学期间的; (五)公派出国,目前还在国外的; (六)因自费出国而中途退学的; (七)其他情况,须停发奖学金或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的。 四、特别提示: 如参评学生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本次评奖资格,并酌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