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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教育部透露,明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该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明年考研将有一些新措施确保考试公平,依据规定,如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违规,有权申诉、举报,甚至可申请复查。单列计划专项专用禁挪用教育部近日发布《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依据规定,9月24日至9月27日,2016研招初试接受网上预报名,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正式报名。今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举行考试。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报考该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大学生士兵考研可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者,初试总分加15分。各招生机构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破格录取考生禁超3%依据规定,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考生未经公示不得录取2016考研政策中,新增了确保公平的条款,拓宽了考生申诉通道。依据规定,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违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考生。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招生单位须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考生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相关单位将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5月13日教育部、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联合召开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部署2015年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教育部出台新措施:设立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扩大考研加分范围、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等,鼓励大学生参军。今年开始,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同时,鼓励有关高校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另外,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至此,教育部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高校学生入伍,不仅享受国家资助学费,而且复学有保障,可以转专业、优先转本校国防生,考研加10分、单列计划录取,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退役后就业的,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