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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研究生入伍的条件: 按照总部的有关规定,接收对象应当是参加全国3337623461普通高校(包括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普通高校的结业生、肄业生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等非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前入学的委培、自费生不在接收范围。大学毕业生参军的基本条件有四条: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二)学习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 (三)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毕业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毕业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到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毕业生,还应有强健的体魄;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毕业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适当降低。 1,报名流程 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的毕业生分配部门和部队大军区级单位的大学生接收站报名,并提供本人的有关材料,向用人单位推荐。第二步:接受考核。部队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派人到有关高校对接收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了解。第三步:审批。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组织填写《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逐级上报至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审批。第四步:参加培训。毕业生到部队报到后,一般要经过一定时间的集中训练,然后再分往各部队。 2,待遇: 被接收的毕业生锻炼见习期满后,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人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生学员同等对待。到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和指挥岗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自批准入伍之日起确定职级和军衔。工资待遇按照军委、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日前部队接收的毕业生定级、定衔的有关政策是: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授于中尉军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授予上尉军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获得博士学位,授少校军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二,地方大学毕业的研究生也可以继续报考军事院校的,但是入学后是参军的,所以这种方式是没有军衔的。 根据《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原文,部分) (二)地方硕士研究生 1、我校从2013年起招收双证(学历证、学位证均由教育部认证)地方硕士研究生,凡符合国家教育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地方在职人员均可报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参军。 2、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主要集中在工学和理学门类的一级学科授权点,具体招生专业 及招生计划以总部最新通知为准。 3、报考我校地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通过政治审查,其他相关条件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接收地方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有关条件及推免程序另文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三、报名 统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1月,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公布的网报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考地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不参军”),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所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等事宜。考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我们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才发给准考证,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推荐免试生报名要求另行通知。 四、初试 全国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考试地点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点通知。 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五、复试 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于2016年3月-4月参加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复试将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身心素质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参加我校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考生有机会享受优惠政策,具体以夏令营方案为准。 六、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及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生源和计划情况,拟定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和军队总部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一般于每年6月份完成。 七、其他 1、参军计划由军队总部直接下达,其中女生参军名额有限,请慎重报考。 2、地方研究生学费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我校参照国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