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2017年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有二类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奖学金覆盖率为80%,申请条件参考第六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奖励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导师投入,建立动态的、以提高培养质量为出发点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体系,每学年评定一次。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第二章 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第四条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如下: 第五条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各培养单位实际参评人数,参照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比例和标准,将本学年度学业奖学金总额进行分配。第六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五)正常完成学年注册,且当前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六)本学年已缴清学费。第七条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但学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支教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与士兵计划录取的研究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