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勉之
2009年武汉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统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杂志上发表过2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 (3)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4. 自学考试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拿到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二)联考 1.“MBA联考”: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法律硕士联考”:须符合统考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同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三)单独考试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并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单独考试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对外招生。 (四)推荐免试生 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请到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查询。 (五)其它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 3.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以大三的不能考。参考资料:http://www.gs.whu.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