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丘
考试科目:艺术设计Ⅰ代 码:462 第一部分.考试说明:一.考试性质: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为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其中,艺术设计考试(一)为设计艺术学环境艺术设计二个专业方向实行的学院统一考试。它的评价标准是艺术设计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良好的专业设计水准并有利于学院在专业上择优选拔。 考试对象为参加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或专科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二.考试的学科范围: 应考范围包括:室内环境艺术设计、城市环境艺术设计。 考查要点详见本纲第二部分:考试样题参见本纲第三部分。三.评价目标 艺术设计考试(一)着重在考查其考生建筑内外环境艺术设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运用各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解决建筑室内及城市环境艺术中设计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理解建筑内外环境艺术设计题目的性质、规模与特点,并具备独立围绕设计课题展开设计构思的能力。所做建筑室内及城市环境艺术设计要有新颖、独持的构思立意,要求设计定位准确; 2.基本掌握各类建筑室内及城市环境设计的原理与方法,了解其设计的原则、要求与程序,以及与其相关专业配合的知识。把握其空间设计的原理与手法,并能运用造型、色彩、照明、陈设、绿化、传达等设计要素来创造良好的、功能合理及具有艺术性的建筑室内及城市空间环境来; 3.能够把握建筑室内及城市空间环境中人体的基本尺度与行为方式,了解与认识建筑室内及城市环境设计中的诸多装饰材料、装修作法与安全、防火、卫生等设计规范,基本掌握建筑内外环境设计中的技术原理,并能运用正确的设计制图与表现方式进行设计; 4.准确、恰当地运用所学建筑室内及城市环境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结合具体设计课题写出简明扼要、文字通顺、层次清楚,合乎逻辑的设计说明。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均 l.考试方式:室内外环境快题设计。 2.答题时间:8小时(含午餐时间) 3.各部分内容的考查比例(满分为150分) (1)构思立意与设计定位: 10%; (2)功能安排与空间布置: 20%; (3)内外环境的装饰设计: 30%; (4)图面表现与文字表达: 30%; (5)尺寸、标高、材料与作法的标注及色标、灯具的确立: 4.题型比例:现场快题设计:100%。 5.主要参考书目: (1)《室内设计》黄建军.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建筑绘画表现技法》辛艺峰,天津大学出版社:(3)《室内设计资料集》张绮曼.郑曙旸,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第二部分.考查要点:一.构思立意与设计定位: 主要考核考生对设计考题的认识与理解,以及由此展开设计构思创意的能力。由于所考题目为建筑室内及城市环境设计,而不同的建筑及城市环境,因其所处城市地域、服务对象的不同而出现差异,因此其设计定位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建筑内外环境的构思设计,为此通过对考生设计定位把握的考查,即可了解考生在具有专业设计的能力之外,对社会、市场等知识了解的宽广程度,以考查学生面对未采是否具有更大的设计发展潜力。二.功能安排与空间布置: 以上两项是对考生建筑室内及城市环境设计总体功能的安排及具体空间详细布置设计能力的考核。从室内环境设计来看,即包括对室内平面的空间功能布置设计,同时也包括对室内立面及顶面的空间与功能布置设计能力的展现。从城市环境设计来看,即包括对城市环境场地的平面空间功能布置设计、竖向立面设计及环境场地中建筑小品与公共设施的造型设计等。三.内外环境的装饰设计: 内外环境的装饰设计着重考查考生在建筑设计的基础上,对建筑室内空间环境各个界面(包括顶界面、墙界面、底界面与柱子、门窗等),与室外空间环境场地的更进一步的细化设计能力;其装饰设计包括对考生室内及城市环境设计整体风格的把握能力、装饰造型、色彩、照明、陈设、绿化、传达设计与设备、技术、材料与安全防护措施及装饰施工等设计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在具体设计中的应用水平与设计能力。四. 图面表现与文字表达: 由于建筑室内及城市环境设计属于现代艺术设计,因此对考生设计图面表现水平要求更高,而这种水平的考查,即可通过考生的专业设计效果表现与专业制图水平,以及整个设计图纸中设计图形与版式的整体计划能力三个方面来了解;而文字表达则着重考核考生设计说明的撰写水平与文化素质。五.尺寸、标高、材料与作法的标注及细部的处理: 此项重在考核考生是否会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设计制图标准绘制建筑室内及城市环境设计图纸的能力,以及考生对建筑室内及城市环境中的装饰材料、装修作法掌握程度的了解凸 最后,在综合分析考生对以上评分标准把握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专业设计考试成绩的评定。 第三部分.考试样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