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实
你可以在滁州学院网上查到:http://www.chzu.e.cn 滁州学院2008年引进人才暂行办法 院人〔2007〕23号 各系(部)、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人才的引进工作,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对象 教授(50岁及以下);博士后、博士研究生(4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45岁以下);优秀的硕士研究生(35岁以下)。 二、引进待遇 1、两院院士、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内外著名学者、博士生导师等特殊人才待遇面议。 2、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的人才引进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学院提供130㎡左右的住房一套,免收房租,在校工作满8年后,房屋赠给个人(如不再使用该房,应按届时市场评估价卖给学院),并发给安家费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8万元。 (2)教授、博士研究生,学院提供130㎡左右的住房一套,免收房租,在校工作满8年后,房屋赠给个人(如不再使用该房,应按届时市场评估价卖给学院)。提供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理工科5万元。 本层次引进人才的首次服务期为6年。聘期内经岗位考核合格后享受教授、博士特殊岗位津贴,每月1000元。学院可根据其配偶实际情况帮助办理工作调动或校内聘用。 3、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硕士研究生的引进待遇 学院对紧缺专业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及硕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费2--4万元(一类专业4万元、二类专业2万元),科研启动费1万元,及过渡期不超过两年的教师周转用房1间。对一般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费1万元。本层次引进人才的首次服务期为5年。 以上关于我院一类、二类紧缺专业的界定,学院调研后另行发布。 以上引进的各类人才按国家及我省统一政策执行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违约责任 学院对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约管理。凡不能履行服务期协议提前离校的,即刻终止安排住房及配偶工作等优惠待遇,并按学院已支付给个人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各项费用总额的两倍计算违约金,另收服务期违约罚金(教授、博士2万元、副教授、硕士1万元),每服务满一年按违约金总额逐年平均递减。 四、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2007年11月起实施,以往同类文件不再执行。未尽事宜,学院另行研究决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参考资料:http://public.chzu.e.cn/rsc/shownews.asp?id=329在2000-3000 左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