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研究生怎么才能公费出国??

猎与杀
可谓苦矣
条件:1、需要满足语言要求,及对应的标准化考试如(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SAT美国高考等);2、需要导师推荐信、个人简介等等通用材料;3、财产证明,如果拿到奖学金等,则可用奖学金的证明代替;4、学校特殊要求,不同院系部分专业可能有具体要求,如足够的专业课学分等。准备工作:1、对留学意向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教育体制,学术水平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2、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外学校的情况,包括历史、学费、学制、专业、师资配备、教学设施、学术地位、学生人数等,要特别注意该校国际学生有多少,其中有多少中国学生在读。此外,还要落实该学校颁发的文凭是否受到我国的承认;3、该学校的住宿、交通、医疗保险情况如何;4、该学校在中国是否有授权代理招生的留学中介公司;5、留学签证情况;6、该国政府是否允许留学生合法打工;7、本专业在该国的就业情况;8、毕业之后可否移民。

公派出国研究生

自卖自夸
伦敦河
1.在读学校是211,985高校,因为中国教育部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名牌大学签署有协议,所以部属重点高校具备公派的名额。2.并不一定是硕博连读,相反硕博连读的低年级学生基本不予考虑。真正的条件是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本科生要求毕业前申请,毕业后直接走人。这里面存在一个情况,就是本科毕业保研的人,这不影响,保了研照样可以申请,申请上了也是直接走人,哪怕你一天研究生也没在国内读都可以。在读研究生和研究生即将毕业也可以。博士生的话,一般是博一的申请,因为博二博三大多选择联培。3.条件是满足对方大学的语言要求,自己和对方大学老师联系。当然这里面有研究生导师的作用,为什么本科生出国不多,因为公派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发挥研究生导师的桥梁作用,经导师介绍的比较容易公派。当然本科生足够优秀也可以,本人身边就有例子。4.GPA很重要,想去名牌大学,GPA按4分制算的话起码要3.5左右吧,稍次一点的大学会低一点;另外你的特殊经历譬如志愿者什么的也可以作为参考因素。但是托福或雅思成绩不可少,好一点的考个GRE肯定会加大你的成功率。5.关于发表论文,说实话,本科生发文章在国内还可以说说,出去人家根本不认,记得《爱在哈佛》上的凯恩斯教授说的话么?“我从不给研究生指导论文,他们懂得什么是论文吗?”实际上就是这样,国外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生基本是不发表论文的,博士能发表文章就不错了,国内学术腐败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所以,还是踏踏实实读书。成绩尽量高一点,另外给对方导师的个人研究计划一定要好好写,这个占的分量很重,体现你学术潜质的最有力的证据。6.申请程序是先取得国外的邀请函或者录取通知或者免学费证明。接着在所在院系取得名额,然后到学校竞争名额。每个学校的名额是不一样的,据我所知北大清华好像各有三四百各名额吧,其他学校有一两百的。东部地区学校的名额竞争十分激烈。在学校层面上竞争的事情由研究生院说了算,明白意思吧?然后学校推荐到基金委进行评选审核,这个程序也不是走过场,有时候基金委也会刷人。然后通过就可以办签证准备留洋了。7.有一点很重要,你在跟国外导师联系的时候一定要说明,你走的是公派这条路,即中国教育部承担你的生活费,同时需要国外大学给你提供免学费证明。注意!免学费证明不是全奖也不是半奖!奖学金是给自费申请的人的,而免学费证明是给公派的人的。相对而言,免学费证明比全奖较易拿到,因为全奖纯是凭个人素质取胜而公派则有国家扶持的因素在里面。

国内那些大学研究生公费出国留学机会多

恋爱吧
金鱼缸
公费留学的条件:1、需要满足语言要求,及对应的标准化考试如(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SAT美国高考等);2、需要导师推荐信、个人简介等等通用材料; 3、财产证明,如果拿到奖学金等,则可用奖学金的证明代替; 4、学校特殊要求,不同院系部分专业可能有具体要求,如足够的专业课学分等。留学需要准备的工作:1、对留学意向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教育体制,学术水平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 2、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外学校的情况,包括历史、学费、学制、专业、师资配备、教学设施、学术地位、学生人数等,要特别注意该校国际学生有多少,其中有多少中国学生在读。此外,还要落实该学校颁发的文凭是否受到我国的承认; 3、该学校的住宿、交通、医疗保险情况如何; 4、该学校在中国是否有授权代理招生的留学中介公司; 5、留学签证情况; 6、该国政府是否允许留学生合法打工; 7、本专业在该国的就业情况; 8、毕业之后可否移民。

外国研究生公费怎么考

叶青
臣有守也
出国的英语考试主要是GRE/GMAT,托福和雅思。 具体的成绩是按照学校定的,没有最低成绩的。 如果学校肯接纳你,但你的英语成绩不好,可以申请先上半年或者一年的语言班先过语言这一关。 公费的出国研究生的话,应该是你所在的单位让你出去留学当然还得再回来,这才叫公费。现在几乎都是自费研究生,但是几乎每个国外大学都会给学生提供全额/半额/四分之一额的奖学金,只有小部分出国英语考试不理想拿不到奖学金的。所以那些出国英语考试不仅仅能让你选择一个好学校,更能解决你以后的学费和生活费的问题! 努力吧!

申请公费出国读硕士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困难吗?

穷达
朝阳门
你可以用留学志愿参考系统定个位,输入你的GPA专业等情况,系统会自动匹配情况和你类似的同学案例,你看他们都申请到了哪些学校,这样你就可以清楚自己大概能申请到什么样的学校了,做个大致的定位。https://zhuanlan.hu.com/p/64104762

想读研时公费出国,或者是以交换生也可以。

水静犹明
癫螳螂
公费出国一般应该有两种:1、学校与国外学校有4+2项目之类的。但是,一般很少有大陆学校与国外顶尖研究生院有该类协议。(C9也不例外)2、自行申请,拿到国外大学的Admission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申请公派留学,该方法限制颇多,要与国家签订一大堆协议。本人认为出国最理想的是拿到目标学校的OFFER,这是附带奖学金的录取。这样既没有国家的束缚,也可以节省一大笔开支。商务英语专业一般可以申请国外的商科和文科,绝大多数大学都有开设。至于能申请到什么学校看你的背景了(GPA,本科院校,G/T等),条件优秀去Princeton、Harvard也并非没有可能。请自行定位,只要努力学习,自然机会很大,祝成功!

已经研究生毕业一年了,如何申请公费出国留学?

烧之剔之
步步高
  申请研究生公费留学,申请者可以直接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有关表格,仔细阅读有关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要求提供材料一式七份(原件一份,复印件6份,其中1份复印件需要学院领导对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同意推荐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其中填写《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  申请人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公派出国留学读博士学位国家每月发多少补助?

悬悬而望
不知就先
视所在国家具体情况定,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1. 出国进修人员和访同学者,在批准出国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并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其受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年限,在国内计入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入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国际旅费等,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 3. 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并对部门、地方、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开支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经费的具体管理,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专人负责或由使、领馆财务部门代管。 4. 对公派出国研究生留学年限及在国外期间国内工资(或生活补助费)待遇和演读博士学位期间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 5. 国内大学本科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年限,根据各国不同情况都有规定。公派出国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业。确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者,可按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长留学期限的办法办理延期手续。 6. 公派出国研究生,如出国前系国内在学研究生,其享受的国内生活补助费,自离境之次月起停发。 7. 1986年12月31日以前出国的公派研究生,出国后由原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的,发放年限以附表规定的公派出国研究生攻读外国硕士、博士学位的年限为准。超过附表规定年限者,其国内工资停发。 8.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国的公派研究生,如出国前系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包括在职研究生),学成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的,其在附表规定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年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 9. 1979年1月1日以后出国的公派研究生,在规定的年限(包括经批准延期的时间)内获得博士学位,并按规定的留学期限(包括获得博士学位后经批准延期做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时间)回国的,按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时间计算工龄。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公费出国?

好校长
花姑娘
关于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的规定 (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财政部、国家教委、外交部发布)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我国的对外方针和派遣出国留学人员的政策,本着既要保证留学人员出国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要力求节省国家财政开支的原则,按国家计划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派出并由中央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规定如下: 一、公费留学人员衣物补助费(包括购买服装、衣箱、生活用品、小纪念品等费用) (一)根据派往国家的气候条件,衣物补助费人民币标准: 类 别 热 带 温 带 寒 带 大学生 700元 800元 900元 研究生 750元 850元 950元 进修人员 700元 800元 900元(二)衣物补助费,进修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研究生、大学生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发给本人包干使用。学习期满和中途回国者,衣物归本人。已领衣物补助费,但又决定不出国者,应退还全部衣物补助费;如已制装,应将衣物全部交回,也可按原价处理给本人。中途回国休假的,不再补发衣物补助费。 二、享受国家公费的年限和国外生活待遇 (一)留学人员享受国家公费的年限。进修人员(含访问学者)为一年;研究生为二至三年;大学生为三至四年。驻外使领馆可根据所在国的不同学校、专业和取得国外奖学金、资助费的难易程度,适当掌握延长或缩短国家对研究生和大学生享受国家公费的期限。 (二)国外生活包干项目,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零用费、教材书籍补助费和进修生、研究生的交际费等。其中伙食费参照驻外使领馆人员的实物标准确定。对留学人员集中的地区,可允许个别留学人员租赁较宽敞的房屋,用于开展集体活动,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 各类留学人员生活包干费标准,由使领馆研究方案,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后,按月或按季将生活费发给本人包干使用。当地生活用品(含房租)物价指数升降幅度在10%以上的,使领馆可提出调整方案,报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实行。 国外生活包干费,一律按留学人员抵、离驻外使领馆之日计发,不足全月的按日计算。 (三)国外生活非包干项目,包括学杂费、回国及休假旅费、医疗费和经批准参加学术会议及因公到使领馆车费等。其中,医疗费可以根据所在国情况及国内公费医疗规定的报销范围实报实销或由使领馆组织合作医疗或参加医疗保险。 留学人员到学习地区确需购买被褥装备和炊事生活用品的,其费用由使领馆根据所在国情况,一次发给本人掌握使用。 三、国际旅费 (一)留学人员的出国机票(或车、船票)和旅途零星外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 (二)留学人员学习期满,按期回国的机票(或车、船票)由使领馆提供;未经批准,不按期回国或不按使领馆指定路线回国的,其回国旅费或绕道旅费由留学人员自理。 四、其他费用 (一)经使领馆批准组织的留学人员集体活动(如国庆、新年、春节),可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这部分费用按留学人员国外生活包干费标准的5‰至10‰编列预算,由使领馆统一掌握使用。 (二)留学人员按规定回国休假期间,国外生活包干费一律停发。往返国际旅费由使领馆和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个人行李超重费自理。国内从报到地点到探亲地点的往返车、船费,按国内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是由原单位发工资的,向原工作单位报销;凡不领工资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留学人员集训部报销,并按每人每日一元五角发给生活补助费。其余各种开支由本人自理。 (三)留学人员自费回国休假的,国际、国内旅费和其他费用均由留学人员自理。 五、留学人员所得国外奖学金、资助费和其他费用的处理办法 (一)留学人员的奖学金或资助费,凡属个人通过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基金会等直接(或委托)考试获得者;个人通过正当途径,向国外单位申请获得者;国外单位指名邀请获得者;通过两国政府或团体、组织、双边或多边对等交换奖学金名额,由我方经考试指名受领者;有关国家政府、学校、团体或国际组织单方面赠予我国政府或单位的奖学金或资助费名额,由我方经考试指名受领者。以上人员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一律交由本人支配,用作学习和生活等全部费用。其中按国家计划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派出的公费留学人员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低于同类留学人员国家发给费用标准的,由使领馆补足。不属于上述情况者按有关规定办。 (二)在出国前已取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现款的,出国机票(车、船票)、衣物补助费、旅途零星外汇由留学人员自理。 出国后获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的留学人员,原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的出国机票(或车、船票)、衣物补助费一般不再归还。如到达所在国后,对方可报销出国旅费者,应将此款归还使领馆。回国旅费自理,不足的,由使领馆补足。 (三)留学人员出国后在国家资助的期限内因学习、科研成绩优秀而取得国外奖学金或资助费的,一律交由本人支配,同时停发国家资助。但对所获得的奖学金或资助费低于原国家发给费用标准的,除由使领馆补足外,再给予适当奖励;相当或略高于原国家发给费用标准的,也给予适当奖励。以上奖励部分在本人所得奖学金或资助费的25%以内掌握,具体标准和奖励办法,由使领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享受国家公费期满以后,奖励部分停发。 到国外后凡经个人努力取得对方减免学费(有的国家称实验费)的留学人员,使领馆可视情况给相当于减免费用的10%,以资鼓励。 (四)国家选派的大学生、研究生的业余劳动所得,如假期开展勤工俭学的收入、稿费等;进修入员得到的对方给予的一次性经济收入,如奖金、国际会议费、临时讲座报酬以及保健津贴、野外作业补贴、专业实习报酬等,一律由本人支配。 (五)享受国家公费或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的留学人员,既要发扬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又要保持我出国人员的尊严。在经费使用上,应保证本人身体健康在国外学习、科研以及生活中的正常需要,保证对外学术交往的需要。提倡和鼓励他们用节余外汇购买科研教学仪器设备、用品和书籍、资料,以利回国后继续进行科研、教学工作。 六、国内工资 工龄在两年以上的进修人员和大学(含大专)毕业后工作五年以上出国攻读硕士学位(含硕士)以上的人员,硕士毕业后工作两年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包括经批准在国外由进修生转为研究生的人员),在批准出国留学的年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回国后不再归还。 七、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筹资金派到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各部门派出的实习培训等人员的费用开支,仍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通过其他渠道派出的各类留学人员的经费开支办法,可参照本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主管部门自行制订。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费用,按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从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开始执行。国务院和各部门、各地区过去发布的有关文件同时废止。 已在国外的留学人员,在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以前的费用开支(包括国内工资),仍按一九八0年九月十五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访问学者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获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处理办法的请示》的通知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结算。 (中央法规),在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以前的费用开支(包括国内工资),仍按一九八0年九月十五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访问学者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获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