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拉姆
是从原稿到成品再到读者手中一个复杂的过程。对出版学研究对象的探讨对出版学研究对象的认识,是出版学基础理论研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不少国内外出版学理论探索者对此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其观点大体上可分为以下几类。(1)规律说。持此类观点的学者,将出版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出版领域的有关规律,但究竟以何种规律作为出版学的研究对象,各位学者又有着不同的看法。孙权松、林人等认为:“出版学是研究出版工作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出版工作包括编辑出版、印刷、发行以及出版物资供应、出版管理等各项工作,出版学就是在对这些工作进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注:孙树松,林人.中国现代编辑学辞典.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2)许力以则认为:“出版学是研究了解与掌握出版规律的科学,是研究出版历史及其对社会所发生作用的科学。”(注: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出版科研论文选粹.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2)梁宝柱也认为:“出版学是研究整个人类出版活动的产生、发展及其理论与实践的科学。”(注:梁宝柱.出版经济学导论.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1)许力以和梁宝柱不仅主张要对全部出版工作过程的规律进行探讨,而且还要对出版事业发展规律进行探讨,其研究对象的涵义较孙权松等学者的主张更宽泛。与此相比,高斯、洪帆则仅仅将出版全过程中的物质生产阶段的规律作为研究对象。他们认为:“出版学研究编辑后续工序中的规律和本质。”(注:高斯,洪帆.图书编辑学概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89.9)其研究对象的涵义则更为狭窄了。(2)矛盾说。持此类观点的学者,根据毛泽东同志的论断:“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持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注:毛泽东.毛泽东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试图从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上来确定出版学的研究对象。然而对于什么是出版领域的特有矛盾,各位学者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彭建炎主张:“出版物的生产和流通的矛盾是出版领域特有的矛盾,是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注:彭建炎.出版学概论.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68)林岳生则认为:“出版发行领域的特有矛盾,是出版发行活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矛盾。”(注:林岳生.图书发行学研究对象的研究.图书发行研究,1992(3))(3)文化现象说。持此类观点的学者,认为出版学的研究不应局限于出版发行领域,而应将社会科学文化现象作为研究对象。持此类观点者,当以日本学者清水英夫为代表。他认为:“出版学是把出版作为社会文化现象科学地进行调查研究的学问。与作为传播学的新闻学有类似性,但研究对象不一定以作为大众媒介的出版为限。在与出版有关的研究领域,从来就有书志学、书籍学、图书馆学、读书学、印刷学,要把它们加以综合,并借助邻近的学科就出版的功能、过程、效果等问题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加以阐明。”(注:平凡社.大百科事典第7卷.日本:平凡社,1985)许力以也指出:“出版业是科学文化的缩影。从一个国家的图书出版水平,可以看出这个国家科学文化的水平。为了发展我国的出版事业,提高我国科学文化水平,必须从理论上研究出版。我们要把出版作为科学加以探索。促进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和科学文化事业更快地向前发展。”(注:许力以.努力提高出版科研水平.出版与发行,1987(7))许力以这段话的意思也是主张出版学研究要将社会科学文化发展纳入其研究范畴。(4)出版要素及其关系说。持此类观点的人认为,出版发行活动是由各种具体要素构成的,要掌握出版发行活动的规律就要对各种出版要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研究。林穗芳是持此观点的代表。他在《明确“出版”概念,加强出版科学研究》一文中指出:“出版学的研究对象包含3个主要成分:①读者(阅听人)——出版工作的服务对象和出发点,他们既是阅读出版物的社会主体,又是作者、出版者和出版物施加影响的社会客体;②出版物——出版者用以为读者服务的主要产品;③出版业——实现出版物编辑、制作和传播过程的人员和组织。”因此,他给出版学下的定义是:“研究读者、出版物、出版业及其相互关系以揭示出版的规律和社会作用的综合性社会科学。”(注: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全国首届出版科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集.重庆:重庆出版社,1987.101;106)杨斌、钟义信也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他们把出版物具有物质和意识性的思想因子和形式因子加以概括、抽象,得出一个“出版@①”的概念,并主张:“出版@①可以被确立为出版科学的对象。”(注: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全国首届出版科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集.重庆:重庆出版社,1987.101;106)在这里,出版@①作为出版活动的一个要素,主要是指出版物的内容与形式及其相互关系。“出版@①作为出版过程中的核心要素,在出版系统中起着支配作用,决定着出版系统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注: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全国首届出版科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集.重庆:重庆出版社,1987.101;106)叶再生在其所著的《编辑出版学概论》一书中也提出:“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是书刊出版的技术、经济、版式工艺,以及书刊出版过程中各环节、各工序间相互关系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注:叶再生.编辑出版学概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8.1;4;1;5)(5)出版活动说。持此种观点的学者主张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是具体的出版活动,包括出版活动的历史、出版活动的组织以及出版活动对社会的影响等。如《编辑实用百科全书》认为:“出版学是一个新开拓的学术领域,它的研究对象,除了实体(图书)的出版活动之外,还涉及数千年之久的图书出版发行历程,图书出版形态在各种不同条件下的演变,以及出版作为一种规模性的事业对全社会产生的影响。”(注: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编辑实用百科全书.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4.7;150;161)在上述关于出版学研究对象的五类观点中,持规律说者将出版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出版领域的有关规律,我们认为这是将研究目的误认为研究对象。探讨出版活动的各种规律,是出版学研究的目的,而不是出版学研究的对象;持文化现象说者将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概括得过于宽泛,没有将出版学的本质特征揭示出来。将文化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实在太多,况且,出版也并非是一种纯粹的文化现象;持出版要素及其关系说者以及持出版活动说者都是将出版学的具体研究内容看成是出版学的研究对象,对出版学研究的描述过于具体且不是很准确。因此,我们赞成从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本质,也即从特殊的矛盾性上来确定出版学研究对象的主张。然而,我们却不赞成彭建炎和林岳生的意见。出版物的生产和流通,作为出版活动的两个主要环节,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矛盾的,并且,出版物的产、销矛盾还要受供求市场的制约,充其量也只是供求矛盾的一部分,所以,将出版物的生产和流通的矛盾当成出版学的研究对象,其理由是不充分的。出版发行活动中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实际上在任何领域都存在,而且,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在出版发行领域并不具有普遍性,通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矛盾的研究是很难达到掌握出版发行活动基本规律的目的的。所以,出版发行中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也不应成为出版学的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