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类别分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① 非定向研究生 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② 定向培养研究生 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 ③ 委托培养研究生 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其它均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相同。 ④ 自筹经费研究生 自筹经费研究生是招生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导师的科研经费、学校创收的经费或社会集资的自有经费培养的研究生。自筹经费生国家不负责分配。总之,“非定向”是公费,“非定向”和“定向”学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非定向”学生毕业时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回原定向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