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玲珑
(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协调工作;承办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后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信访、信息、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事故等应急管理有关工作。(二)干部人事处承担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和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三)政策法规处研究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重大政策;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四)宣传处承担本局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新闻发布工作。(五)财务处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管理各类资金、专用基金、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技术装备和执法装备的管理。(六)内审处拟订所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承担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七)计划科技信息处编制和组织实施本系统事业发展、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提出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计划和科研经费年度计划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基本建设的管理;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工作。(八)质量管理处组织实施本市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建立全市质量分析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九)质量监督处拟订全市产品质量监督的工作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监督抽查结果的处理,承担国家监督抽查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预警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拟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并负责资格管理,负责汽车生产企业自产新车安全技术检测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负责产品质量的申诉处理工作。(十)食品生产监管处承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十一)计量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制定(修订)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技术规范;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全市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能效标识和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十二)标准化管理处研究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WTO/TBT协议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全市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十三)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负责全市实验室、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认证咨询机构进行设立审批;依法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以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和自愿性认证产品的监督;负责全市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日常管理。(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办公室)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销售、租赁、检验检测、进出口的监督检查和行政许可工作;按应急预案和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十五)执法督查处拟订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纤维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本系统开展从源头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承担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跨市案件的协查协办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十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主城区的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十七)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