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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招收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研究生试行办法》规定,从招收200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起,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开展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研究生的试点工作。其他学校招生后续进行。关于招收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研究生试行办法(一) 招生1.招生单位与招生规模: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2002年每校招收20名。2.招生专业:中医基础理论。3.招生时间和范围:从2002年起,与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同步进行,面向全国招生。(二)报考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中医药现代化事业献身的精神。2.获得理学、工学、哲学、文学、历史学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3.在本科阶段通过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并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三)考试与录取1.考试:考生必须参加2002年国家组织的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统一入学考试(不组织单独入学考试)。考生可根据本科阶段不同的专业背景,从附件所列的49组试题中任选一组。2.试卷:命题、制卷以及阅卷等工作委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组织进行。3.复试与录取工作:试点学校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4.培养方案将另行制订。试点学校可根据本《试行办法》,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