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患莫至
比较研究 1、比较研究法的发展历史与作用 古罗马著名学者塔西陀曾说:“要想认识自己,就要把自己同别人进行比较。”比较是认识事物的基础,是人类认识、区别和确定事物异同关系的最常用的思维方法。比较研究法现已被广泛运用于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在教育科学研究中,比较研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法的历史 比较研究的最初运用可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所著的《雅典政制》。该书对158个城邦政制宪法进行了比较。19世纪以后,比较研究逐渐成为教育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其发展的历史脉络大致如下。 萌芽阶段 古希腊色诺芬(Xeuophon,公元前430—前355)关于希腊与波斯教育的介绍。古罗马西赛罗(Cicero,公元前143—前106)在《论演说家》一书中记叙了希腊与罗马的文化教育状况。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Marco Polo,1254—1324)在其珍贵的《马可·波罗游记》中记叙了东方教育的情况。突尼斯的伊本·卡尔(Ibn Khalm,1332—1406)非常欣赏东方伊斯兰文化和教育的价值,对教育比较的要素表示关注,对比较的方法提出了某些见解。1647年,瑞典的约翰·洛克森纽斯(Johan Loccenius)已开始对一些国家的教育历史进行比较。此后100余年中,英国的威廉·佩带(Willan Petty,1623—1687),法国的狄德罗(D.Diderot,1713—1784)、孔多塞(Condorcet,1743—1794)也对教育的比较研究方法的形成作出一定的贡献。 总而言之,19世纪以前,少数杰出人物在教育领域内运用比较研究法,虽然是可贵的,但又是不自觉的。从严格意义上讲,他们的活动不能被看做科学意义上的教育比较研究。所以,我们把它称作比较研究的“萌芽阶段”。 形成阶段 19世纪,研究者通过实地考察,搜集资料并进行了简单的类比,以借鉴他人的长处改善自身的教育。典型的人物有法国的朱利安(MarcAntoine Jullien,1775—1848),美国的霍拉斯·曼(Horace Mann,1796—1859),英国的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这个时期,比较研究法虽有发展,但仍以描述为主,是一种带有功利目的的教育借鉴活动,还不能解释教育现象的种种内在原因,比较分析的方法也未成为对研究者们起主导作用的方法。 发展阶段 20世纪前叶,由于一些国家显露出在人才培养上的不足之处,教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而不少国家开始研究影响教育发展的各种因素,探讨社会与教育之间的关系。例如,康德尔(Isaac Kandel,1881—1969)认为比较研究应从历史的纵向着手,并结合整个国家的其他背景。汉斯(Nicholas Hans,1888—1969),施奈德(Friedrich Schneider,1881—1974),马林森(Vernon Mallinson)等坚持认为对各国的教育进行比较研究应着重分析研究影响教育发展的各种因素。 成熟阶段 60年代后,比较研究运用社会科学的,难自然科学的手段,用定性定量资料深入分析教育结构,确定各种因素在教育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寻求更精密、更精确的方法。这个阶段最杰出的代表是乔治·贝雷迪(George Bereday,1920—)。他在对历史法、因素分析法进行研究、吸收、批判的基础上创建了四阶段比较研究法,从而使比较法进一步具体化、科学化。这四阶段分别是描述、解释、并列、比较(详见下文)。 比较研究是教育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其发展大约经历了萌芽阶段、形成阶段、发展阶段、成熟阶段。 比较研究法的作用 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比较研究贯穿于教育研究的全过程。无论在科学实验的过程中,或是在理论研究中,比较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方法。在教育科学研究过程中,比较研究具有重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比较研究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教育的普通规律。 我们常说:“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我们认识一个事物常借助于与其他事物比较来实现。因为只有比较,才有鉴别;只有鉴别,才有认识。在实际生活与工作中,比较是认识事物本质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教育科学研究是一个复杂的认识过程,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教育的客观规律。就普及义务教育而言,由于二战后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科技发展异常迅速,知识经济年代已经来临,因而义务教育的年限必须加长。英国为11年,美国是8—12年,法国10年,日本9年。发展中国家也加快实施义务教育的步伐,例如,印度为5年,委内瑞拉为9年。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推行普及义务教育,并不是什么人的主观愿望,而是生产力与科技进一步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 比较研究法能使人们更好地认识本国、本地的教育状况。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不借助他人,有时我们很难认清自己。在教育研究中,我们通过跨国比较、跨文化比较、跨学科比较、跨地区比较,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问题,发现哪一些是本国、本地的特殊问题,因而能更好地认清本国的教育状况,有效地推动教育的发展。 比较研究能帮助人们获得新的发现。 唐代医学家孙思邈在行医中发现:富人常得脚气病,穷人常得夜盲症。他比较了富人与穷人的饮食:富人多吃荤腥油腻、精米白饭;穷人吃素食粗粮。从而推断脚气病可能是因为缺少米康之类东西引起的。再如“差生”的成因问题,上海市实验小学通过对“优生”与“差生”在课堂中举手发言的情况进行比较研究,从而得出“差生”的成因是缺少教育机会引起的。 比较研究为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教育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诸多因素。为使决策科学、合理就必须对各种因素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这就需要将某一问题与其相关的事物进行比较,从比较中分析优劣得失、长处弱点,从而使政策的制定符合教育规律与教育实际。例如,我国要对高校的招生制度进行改革就必须对各国的高校招生制度进行比较,然后制定相应的政策。再如中小学课程改革政策的制定也应建立在广泛的比较研究基础上。我国目前制定的三级课程政策就是在比较了中外课程设计的基础上作出的。 比较研究有四大作用:有助于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教育的普遍规律;有助于更好地认识本国、本地的教育状况;有助于获得新的发现;有助于教育政策的制定。 2、比较研究法的概念及种类比较研究法的概念 比较研究法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广泛运用而且具有极高的价值,但是,什么叫比较研究法呢?《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辞典》解释说:比较研究法就是对物与物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似性或相异程度的研究与判断的方法。我国吴文侃、杨汉青主编的《比较教育学》认为。比较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制度或实践进行比较研究,找出各国教育的特殊规律和普遍规律的方法。”很显然,这个定义仅适用于“比较教育”这个学科领域,所以必须对它进行另外限定。我们认为教育中的比较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教育之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方法。对此,我们可以作如下理解。 1.同一和差异是在各种事物之间普通存在的一种客观联系,这种同一与差异是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 2.在教育科学研究中,比较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认识活动,比较哪一些对象以及比较对象的哪些方面都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而决定的。 3.比较的对象可以是两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也可以是同一国内的不同地区,甚至是两个学校或班级,也可以是教育实践……。总之,比较的对象涵盖教育的所有领域。 4.比较的过程追求“同中求异”、“异中求同”。即要发现表面上相同或相似的事物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或表面上似乎有明显差别的事物在本质上有什么相同之处。 5.比较不可能十全十美。比较研究总是有选择地对某些事物的某些方面或一个方面进行考察,而暂时有条件地撇开其他方面。 比较研究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教育之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方法。 比较研究法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把比较研究法分成如下几类。 按属性的数量,可分为单向比较和综合比较。 单项比较是按事物的一种属性所作的比较。综合比较是按事物的所有(或多种)属性进行的比较,单项比较� ��的理论加以全面的分析,并保证解释的客观性而不带有个人的偏见。 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比较 制约教育发展的因素甚多,而且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而是与其他事物密切联系的,所以应坚持全方位多角度的比较。在比较时,任意选择个别条件,片面地进行比较,或者割裂事物之间的联系,孤立地进行比较,都是不正确的。 比较事物的本质 事物不仅有现象的异同,更有本质的异同。比较研究不能仅抓住表象而忽视本质,否则就难以准确地认识事物。“假如一个人能看出当即显而易见之异,譬如,能识别一支笔和一头骆驼,我们不会说这个人有了不起的聪明,同样,另一方面,一个人能比较两个近似的东西,如橡树和槐树,或寺院与教室,而知其相似,我们也不能说他有很高的比较能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就是说我们要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要进行本质的比较就要通过大量的、典型的材料分析其内在关系,从历史的、社会的、经济、社会风俗等角度进行探讨。 运用比较研究法的规则:资料的可靠性与解释的客观性;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比较;比较事物的本质。 4、藏、汉儿童数学思维能力发展差异性的比较研究案例 为了帮助我们对比较研究方法有更具体的理解,下面以《藏、汉儿童数学思维能力发展差异性的比较研究》为案例加以说明。 确定比较的问题 教育受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制约,所以必须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而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我国的少数民族中,藏族人口最多,居住面广,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在国际国内有很大影响。藏族教育是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重点,同时也是我国教育的难点,而对藏族儿童和藏区其他民族儿童思维发展的持点与规律的研究是解决藏族教育这一难题的关键。所以该案例选择藏、汉儿童进行比较研究。但是为什么要选择数学思维能力作为比较的问题呢?这是因为数学是人的“思维体操”,以其特有内容、形式和方法概括显示出人的思维水平 选好了比较的主题,接下来要确定比较的范围。该案例选择了9—15岁七个年龄组的藏、汉在校儿童。其中藏族儿童选自甘肃省甘南藏族较集中的碌曲县和夏河县的民族中小学,汉族被试选自碌曲县、夏河县的普通中小学。各年龄组藏、汉被试各20名,男女均各半,按数学成绩上、中、下三个等级分层随机取样(上30%,中40%,下30%),并尽可能使年龄组与年级相对应。 确定比较标准 比较的指标有三个:数学思维能力;文化背景;个性特征。数学思维能力分为比较能力;分类能力;概括能力;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五个标准。文化背景分为父母亲的职业;文化水平;对子女学习的关心程度;对于女学习的指导程度;对子女学业的期待程度;对数学的态度;家庭学习环境;学校教育环境;教师对学生的期待水平等标准。个性特征分为数学学习动机;兴趣;态度等标准。 收集和整理资料 资料的收集通过两个途径来进行。一是应用国际通用的瑞文标准推理测验(Raven Standard Progressive Matrices,简称R.SPM),另外编写数学思维能力测验题目测试被试。各组测试题按照试题范围的大小、抽象程度的高低赋以不同的权重。二是问卷和访谈、文献分析(查阅学生档案、作业等)、实地观察收集相关资料。 拥有了大量资料以后,把它们加以整理。剔除那些无效的样本,然后根据不同的标推进行分类处理,并对数据进行统计,最后汇总,必要时要制成表或图。 比较分析 根据以上资料该研究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藏、汉儿童思维能力发展趋势和水平的差异性;不同年龄组藏、汉儿童达到数学思维各级水平的百分比的比较;藏、汉儿童文化背景与学习动力的比较;藏、汉儿童数学思维能力与文化背景和数学学习动力因素的列联相关比较。 通过以上比较发现藏、汉儿童助数学思维能力有明显区别,原因何在?这需要进一步分析。本案例从教育水平的差异;语言的影响;个体意识倾向性的差异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结论 根据以上比较分析得出结论:藏、汉儿童的数学思维能力发展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差异与儿童的家庭、学校环境以及语言等文化背景因素和某些个性特征有关,而与民族性无关。 总结 比较研究是根据一定的标推,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教育之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方法。其发展大约经历了萌芽阶段、形成阶段、发展阶段、成熟阶段。 比较研究有助于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教育的普遍规律,有助于更好地认识本国、本地的教育状况;有助于获得新的发现;有助于教育政策的制定。 比较研究法一般分三个步骤: —、找出同类现象或事物; 二、按照比较的目的将同类现象或事物编组作表; 三、根据比较结果作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