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迁其德
生物药品标准化的进展 世界卫生组织生物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于1998年10月19~23日在日内瓦举行第49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美、英、法、中、日、俄、比利时、墨西哥、加拿大、荷兰、南非、瑞士等12国家的17位代表,国际制药工业协会、国际生物标准化协会、欧共联盟等组织亦派专家列席会议。会议议程共32项。世界卫生组织生物标准处的官员还介绍了这一年来在生物标准化方面召开的几个重要的国际专题会议的内容。 现将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报道如下:1 生物标准化的趋势 近10年来,由于生物技术及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新制品不断涌现,新技术不断推广和应用,如DNA重组产品代替部分传统制品;基因扩增技术代替传统技术作为病毒制品及血液制品的安全性检测的辅助或补充,对几种病原因子则成为实验室诊断的重要指标;分子生物学技术逐步代替动物试验评价产品安全性和质量问题等,这些趋势反映了生物标准化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总结过去50年历史,结合近年来工作的进展,专家委员会确定今后工作重点应是:展望未来,提示预见性见解,作出相应决策,制定技术方面指导性文件,以提高各国生物标准化水平,促进生物药品的质量。由于生物标准化涉及的品种和范围不断扩大,不仅涉及传统的疫苗、血液制品,还涉及到生物来源的治疗用药品,因此生物产品处(biological unit, BLG)应根据其工作内容,改为生物药品质量处(Quality of Biological Medicines,QBM)。根据专业分为3个分委会(subcommittee)进行活动,即疫苗(vaccines)、血及血液制品(blood and blood procts)及生物治疗品(biological therapeutics)。生物标准化委员会今后主要研讨人用生物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通过制订标准物质和规程(WHO拟用Recommendation 不用Requirement)以及质量管理的研究(regulatory research)使世界卫生组织的文件具有权威性。除对人用制品安全性有密切联系的非人用制品外,如异体器官、组织、细胞移植(Xenotransplantation)、BSE(牛海绵状脑病),纯兽用制品的标准品、试剂及规程今后不再列入议程。为加强生物标准化工作的质量管理研究(Regulatory Research),对WHO生物标准化协作中心进行了调整,丹麦血清研究所及英国剑桥兽药研究中心的协作项目已于1997年正式并入英国NIBSC,另外美国FDA的生物制品评价研究中心(CBER)亦正式列为WHO标准化的协作中心,今后该2个中心应相互协调,适当分工,对各国生物标准化工作起指导和示范作用。2 关于脊灰疫苗规程2.1 转基因小鼠试验的进展 1992年日本对脊灰Ⅲ型疫苗用转基因小鼠试验替代猴神经毒力试验进行了尝试。日本已成功繁殖转基因小鼠(TgPVR2l),经4个实验室用猴与小鼠进行对比结果表明,猴通过的14个制品,小鼠亦全部通过,猴试验通不过的10个制品,小鼠通不过的有9个,剩下的1批产品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列入。因此2种方法具有较好相关性。 计划1999年将决定小鼠模型能否正式启用和推广于Ⅲ型疫苗。 TgPVR 21品系目前仅在日本饲养,由于TgPVR21 小鼠的饲养与保存对公共卫生产生潜在安全性问题,因此其它实验室饲养该动物需进行验证。同时WHO专家委员会将正式讨论具体标准操作规程能否作为法定方法代替猴神经毒力试验。2.2 聚合酶链反应和限制性酶裂解突变分析(Mutant Analysis by PCR and Retriction Enzyme Cleavage,MAPREC)试验进展 脊灰Ⅲ型的MAPREC方法已在去年ECBS建立了标准品,并作为正式方法通过,因此,可用在生产上考察以证明产品是否一致性及在472位有无突变的方法。 脊灰Ⅱ型标准品,拟进行协作标定。 脊灰Ⅰ型标准品正在研究中,将于1999年提出协作标定方案。 MAPREC试验可以作为考察产品一致性的筛选试验,由于单一收获物目前无法做猴神经毒力试验,可用MAPREC方法筛选。如生产部门改变生产工艺或新产品试生产时,除采用MAPREC试验外,必须用猴神经毒力试验验证。2.3 鉴于近年的进展,对脊灰疫苗规程作以下补充: 工作用毒种应不得检出SV40序列。 MAPREC试验应用于Ⅲ型脊灰疫苗作为生产单价疫苗的一致性检测手段。 用于疫苗生产的猴肾细胞应是隔离猴群,来自泡沫病毒抗体阴性的猴体。 在rct40检定中,应用含野毒株的对照品3 用鸡细胞生产的减毒活疫苗的安全性问题 麻疹、腮腺炎、黄热疫苗用鸡胚细胞生产,规程规定鸡胚应来自SPF鸡群,不含鸡逆转录病毒,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的广泛应用,如Amp-RT法,使以前检测不出逆转录病毒的产品测出含微量的逆转录酶,因此对其安全性引起广泛的重视。经近年来研究结果表明,含微量逆转录酶的制品,对人不会产生安全性问题。其理由是:(1)微量逆转录酶活性是与内源性鸡病毒(EAV)和鸡白血病病毒(ALV)颗粒有关。序列分析证明是gag和pol基因,而非env基因。而env基因才具有感染性。(2)3个实验室用来自人和哺乳动物细胞的14种不同颗粒进行了广泛的感染性研究,证明该逆转录酶活性不具感染性。(3)流行病研究结果表明,使用鸡细胞生产的疫苗的人群与肿瘤发生无相关性。(4)注射麻疹疫苗的血清学研究,没有发现鸡逆转录酶病毒抗体。(5)过去用鸡细胞生产的疫苗,在大量人群计划免疫中没有发现安全性问题。 因此,产品中检测出微量逆转录酶活性并不影响疫苗的安全性问题。但WHO准备由生产、研究和管理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研究生产疫苗的各种细胞株的鉴定、质控和安全性评价问题。4 流感嗜血杆菌(b型)偶联菌苗规程 流感嗜血杆菌(b型)对5岁以下儿童可产生严重的脑炎和其他相关疾病,而流感嗜血杆菌(b型)偶联菌苗对防止这些疾病非常有效。1977年流感嗜血杆菌(b型)偶联菌苗生产成功,但仅对年龄较大儿童有效,对18个月以下儿童不能产生抗体。后将流感嗜血b型杆菌与T细胞依赖蛋白抗原共价偶联,即对婴儿产生免疫作用,且有效率达到93%~100%。目前已有7个生产厂开发此产品,至少5个厂的产品已得到批准,因此统一制定规程,控制其质量尤为重要。流感嗜血杆菌(b型)偶联菌苗具有以下特点,制订规程时应予以考虑:(1)流感嗜血杆菌(b型)偶联菌苗比一般多糖菌苗,如肺炎多糖菌苗,流脑多糖菌苗复杂得多,后者有明确的化学结构和效价指标,而前者没有固定的化学实体,各生产厂可以用各种蛋白偶联。(2)流感嗜血杆菌(b型)偶联菌苗可用小鼠及豚鼠评估免疫原性,但与婴儿的使用效果没有相关性。因此,控制其质量主要应依靠化学物理方法。(3)由于各生产厂生产方法及配方不同,其化学组成亦不同,其质量控制要依据生产方法及配方而异,因此WHO规程只能对控制质量制定原则要求。如菌种检定,流感嗜血b型杆菌多糖纯度测定,蛋白含量测定,核酸含量,内毒素测定等,不能象其他规程那样,对各项限度作出规定。5 百日咳菌苗规程及标准品5.1 无细胞百日咳菌苗(acellular pertusis vaccine)的质量控制 无细胞百日咳单价和混合菌苗是日本首创的,但质控及规程有以下问题:5.1.1 该疫苗虽是安全和有效的,但日本缺乏双盲临床试验的数据,因此难以在国际市场上应用。5.1.2 日本采用并推广的脑内攻击法(intracerebral challenge assay)可以测定免疫原性,但并不完全反映临床效果。而气雾攻击法(aerosol challenge model)认为与疫苗的临床效果相关。5.1.3 在单位效价表示方面,日本是采用全细胞百日咳菌苗的国际单位表示的。该国际单位表示的是全细胞百日咳菌苗的保护效价,不能完全代表无细胞百日咳的保护效价。5.2 百日咳菌苗国际标准品问题 第二次百日咳菌苗国际标准品是于1980年通过10个实验室协作标定建立的,经与第一次百日咳菌苗国际标准品对比,测得效价为46 IU.安瓿-1。当时英国第一次国家标准品同样用此原料参预协作研究,因此效价亦为46 IU.安瓿-1。由于第二次国际标准品即将发完,要制备第三次国际标准品时,发现第二次国际标准品效价降低10 %~20 %。由于只有4个实验室参加,且实验室之间的结果差异很大,因此究竟第二次国际标准品的效价降低是由于稳定性问题(1967年NIBSC制备,1968年交丹麦血清研究所,1997年又移交NIBSC)还是实验次数太少、误差太大所致难以得出结论。目前,美国亦建立了百日咳标准品,经11个实验室国际协作标定,与美国的原始标准品比较,效价为90单位/安瓿。专家就第三次国际百日咳菌苗采用英国的标准品(尚有3100支)还是美国标准品进行了认真讨论,决定仍采用英国的标准品作为第三次百日咳国际标准品,效价仍定为46 IU.安瓿-1。6 血液及血浆分离制品的质量保证 血液及血浆分离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WHO拟成立工作组对各国供血员进行抽检,对血浆分离制品的生产、标准和质控进行技术帮助,具体内容有以下几点:6.1 制备国际HBsAg、抗-HBc、抗-HIV的标准物质,供各国制备国家对照试剂作比较,以便提高各国检测试剂的灵敏度和准确度。6.2 开展血浆制品生产前的技术评估,以便使产品符合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6.3 提供血浆分离技术、病毒灭活或去除技术、GMP执行等关键技术。6.4 对各国管理部门提供对血液及血液制品在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管理要求。7 有关国际生物标准物质的更迭7.1 国际生物标准物质目录 国际生物标准物质目录是1990年出版的,随着新制品的不断建立,该目录急需更新,经专家会议讨论,为使各国及时了解国际生物标准物质动态,应建立数据库在internet公布。新的目录可用3种方法查询(1)按标准物质建立的年份排列;(2)按标准物质英文字母排列;(3)按标准物质建立的单位排列。7.2 新建立了11种新生物标准物质7.2.1 抗甲肝免疫球蛋白第二次国际标准品 第一次标准品是1981年建立,用PCR检测发现HCV RNA阳性,因此建立新的标准品,新标准品效价定为49 IU.安瓿-1。7.2.2 百日咳第三次国际标准品 效价为46 IU.安瓿-1。7.2.3 Ⅶ因子(浓制品)第一次国际标准品 效价为6.3 IU.安瓿-1。7.2.4 r-DNAⅧ因子(浓制品)第六次国际标准品 效价为6.3 IU.安瓿-1。由于前5次国际标准品都是血浆提取品,这次是r-DNA制品,两者用不同方法(一步法、二步法、产色底物法)标定时,效价稍有差异,专家委员会考虑了ISTH的意见,采用了产色底物法标定的结果,效价为8.5 IU.安瓿-1。7.2.5 Ⅷ因子及von willebrand factor ,plasma第三次标准品 对Ⅷ:c因子效价为0.57 IU.安瓿-1 对Ⅷ:Ag因子效价为0.89 IU.安瓿-1 对ⅤWF:Ag效价为0.73 IU.安瓿-17.2.6 Haemoglobincynanide第六次国际标准品 定为49.79 μmol.L-17.2.7 肝素(unfractionated)第五次标准品 美国的方法和单位表示都与WHO不同,专家委员会认为应采用WHO传统单位的原则决定效价,因此效价定为2031 IU.安瓿-1,关于美国和WHO不一致的问题,建议ISTH组织专家组予以解决。7.2.8 plasmin第三次国际标准品 定为5.3 IU.安瓿-17.2.9 人r-DNA Activin A第一次标准试剂 定为5 IU.安瓿-17.2.10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Sex hormone binding globulin)第一次标准品 用以诊断性功能异常。效价为107 IU.安瓿-17.2.11 r-DNA胰岛素样生长因子-Ⅱ第一次标准品 5 IU.安瓿-1,即1 IU相当于1 μg。7.3 经讨论拟停止分发的国际标准物质共13种 赫格罗霉素(Hygromycin B)、乳链菌肽(Nisin)、去甲基金霉素(Demeclocycline)、强力霉素(Doxycycline)、 二甲胺四环素(Minocycline)、土霉素(Oxytetracycline)、四环素(Tetracycline)、念珠菌素(Candicidin)、氢吡四环素(Rolitetracycline)、去氨加压素(Desmopressin)、戈那瑞林(Gonodorelin)、透明质酸酶(Hyaluronidase)、甲状旁腺激素(牛)Parathyroid Hormone(bov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