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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初试 复试的机会总是给你的。研究生考试资格只要是国家承认学历就可以。标题:2009年北京印刷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09年北京印刷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欢迎报考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8〕17号文件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09年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注: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按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报考2009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日期: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18日至24日(每天9:00-22:00)。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我校应试的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业务课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的,必须注明选考的科目,否则由我校确定。(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注:报考我校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一律选择北京印刷学院(代码为1115)为报名点,选择其他报名点报名无效;在北京报考北京印刷学院的考生,也必须选择北京印刷学院(代码为1115)为报名点。(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地点按照报考点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3. 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选择北京印刷学院(代码为1115)为报考点的必须网上交费。(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四、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五、考试(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09年1月10日至1月1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三)初试科目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数学或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门课程总分数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外国语及数学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五)初试地点:考生到本人报名点指定的考场应试。(六)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研招办决定通知的方式并负责通知。(八)复试1. 复试时间(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结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将在我校研究生部网上公布,请考生即时登陆查看。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一律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一门课程不及格,不予录取。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不得更改。(九)考生在单科和总分都符合当年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底来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六、调剂1、如我校某专业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我校将及时公布调剂信息;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登录调剂志愿;3、我校接收调剂的原则是:(1)国家统考科目的成绩作为重要参考点;(2)本科所学专业与拟调入专业有较密切的关联性;(3)考生的英语水平及个人综合素质等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培养要求。4、我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5、我校向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七、体检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简章和复试通知。八、录取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毕业生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十、其他(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一、我校只招收国家统一考试的硕士研究生。十二、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0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