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阳
这的确是真的,有记者调查发现,海外游学已经达到百亿级的市场规模。但动辄数万元的游学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业内人士透露,贴上“游学”二字标签,带着学生在国外校园转一圈,有的旅游产品的价格就能涨好几倍。 游学成暑期生活“潮流”,年平均增速超过20%“近年来,海外游学市场爆发式增长。”国际游学推广管理中心主任说,2006年她刚接手国际游学业务时,客户只有100多人,现在已经发展到了每年2万人的规模。相关研究机构发布的《2017国际游学蓝皮书》显示,在已经参加游学的人群中,51.2%选择美国作为游学目的地,第二名英国占25.9%,第三名澳大利亚占16.7%。记者在国内一家知名旅游网站看到,网页上专门设立了“游学”栏目,正在销售的游学产品超过100种,来自二十多家不同的供应商。在部分中小学,学生家长在微信群里也会收到老师转发的海外游学产品信息。“孩子跟家长说想跟同学参加美国游学项目,我们觉得游学对开阔视野、锻炼语言、以后留学都有好处,挺时髦的。”山东济南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在自己15岁孩子的“朋友圈”中,海外游学成了一种暑期生活的“潮流”。“每年暑期都是国际游学的高峰,现在新东方每天同时将近有六七千人在全球各地参加游学。”世研旅游智库研究员专家表示,海外游学市场的爆发式增长主要从2008年开始,根据市场研究机构估算,2016年海外游学市场已经达到百亿级的规模,每年平均增速超过20%。 “学”的时间不到一半,有的行程竟然包含“赌城”在海外游学产品受到市场热捧的同时,也有部分家长反映,一些旅行社推出的海外游学产品,只是到校园简单游览参观,孩子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却收取了比普通旅游产品高几倍的价格。不少海外游学产品“游”多“学”少,变成一个商业销售噱头。记者发现,海外游学产品普遍价格不菲,明显高于同类型普通旅游产品。以美国东海岸旅游产品为例,同样两周左右的旅游产品,价格普遍在1万元到2万元左右,但是行程类似的游学产品则普遍在3万元以上,一款名为“美国八大名校状元夏令营”的14天海外游学产品价格则高达近5万元。除了较高的市场价格,各类游学产品在“内容”上也参差不齐,甚至明显“离谱”。北京一所知名小学组织学生到美国的游学行程中,就曾被曝出竟然包含了“赌城”拉斯维加斯。江西南昌市民何女士去年送上初一的女儿送到美国游学,花费了34800元。但何女士对游学效果不甚满意。“跟当初宣传的差距很大。正赶上美国学校的假期,培训机构租了一个中学的会议室,又请了几个当地的孩子陪读,感觉就像‘演员’演戏。最期待的哈佛、耶鲁大学之行,只是到学校参观了一圈。”记者在“美国常春藤名校修学游”“英伦特色高校游”“英国贵族高中修学”等多个旅行社推出的游学线路上均发现,多数产品在14天行程中,有5天时间用于参观校园,剩下的时间多在观光游玩,“游”的比例明显大于“学”。记者在美国采访了解到,以某旅行社推出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10日夏令营为例,观光景点通常用2天,迪斯尼购物或者环球影城1天,购物1天,还有花费在交通上的时间,能够专门用于当地学生交流、学习文化的时间很少。北京市某重点高中学生王凯向记者抱怨:“说是赴美的学习营,但其实就是走马观花地旅游,感觉英语没有明显进步。领队还带着我们去逛大型购物中心,很多同学一趟下来刷卡消费一两万元。” 海外游学产品毛利率达30%至50%,教育部门应主动介入监管有关专家表示,普通海外旅游产品毛利率一般在5%至10%左右,而海外游学产品则可以达到30%至50%,高额利润空间产生了巨大吸引力。业内专家认为,目前,海外游学市场行业门槛低、缺乏标准,大量机构涌入使整个行业呈现出“野蛮生长”的态势,这是市场产生乱象的深层次原因。长期从事海外艺术游学的CEO廖女士表示,真正高品质的海外游学产品虽然利润较高,但是成本投入也是非常大的。主要是专业人员的配备、课程设计、开发当地教育资源等方面的投入,而一般旅行社最大的成本主要是机票和酒店,其他投入很少。主任刘女士认为,海外游学产品本质属性是教育产品,需要高水平教育内容设计、专业人员和大量资源投入。但在利润驱动下,一些商家把普通旅游产品加上“游学”的标签,就改头换面成了高价的海外游学产品,无论是在学习效果,还是安全等方面都很难令人满意。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曹先生认为,海外游学项目的工作人员需要承担比一般导游的责任,除了旅行安全知识技能,还需要在专业教学知识、青少年心理等方面达到较高的水平。如果只让旅游部门来管理,则无法对产品内容进行有效监督,教育部门应该主动介入。专家表示,游学在欧美国家有近百年的历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行业规范体系。推动我国游学市场规范发展,建立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十分必要。据了解,在美国,夏令营项目认证、管理等职能由美国夏令营协会承担,协会还会对活动效果、安全以及从业机构、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在日本,游学是公共教育的一部分,全国修学旅行研究协会等机构会提供大量专业游学方案和服务。有关专家表示,我国有关部门在2012年和2014年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和《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但部门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并非适用对象,最多参照适用。律师张家卿等专家认为,随着海外游学市场的快速发展,需要在国家层面研究出台效力更强的法规文件,同时探索对现有的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对海外游学产品的概念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进一步明晰各部门在市场监管当中的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