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尊生者
一、评审范围、条件及名额分配1、名额及金额:根据粤财教[2004]168号文件精神,我校国家奖学金指标为6名,国家奖学金共计26000元,其中:一等奖奖金为每人6000元,推荐学生1名;二等奖奖金为每人4000元,推荐学生5名。2、评定范围:我校全日制本科生。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根据《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财教[2002]33号"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制定):(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生活俭朴;(3)、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具备学院奖学金条件(一年级新生可参考高考入学成绩,以当地高考划线标准而定);(4)、家庭经济贫困;(5)、身体健康。二、评定办法和要求1、各学院应严格把关,推荐符合条件的1名学生参加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2、各学院应向各班学生宣讲评奖资格及程序,应尽量避免学生对评选程序不清楚而产生的不良影响。3、参评学生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讨论推荐,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初审,学生处审核,校园内公示后报学校领导批准。4、对具备获奖资格的学生,学生处将组织各学院根据下达给我校的指标及其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最终人选及获奖等级。三、评选时间安排:1、各学院在12月3--6日组织评选,12月7日将推荐人选、申请表及学习成绩和家庭贫困的各项证明资料交学生处,过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2、12月8日(周三)下午三时,学生工作例会时间,学生处组织对各学院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各学院务必派人出席。3、12月9--10日学生处将最终评审结果在学生处宣传栏予以公示。4、12月11日报学校领导通过。参考资料:http://xsc.bnue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