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经所在学校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考;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各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要求必须进修的本科课程: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建筑学(专业学位)、设计学专业:考生须持进修课程成绩单到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进行审核确认; 应用数学与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常微分方程、近世代数、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复变函数;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自动控制原理(包括经典控制理论和现代控制理论)、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自动检测与仪表、自动控制原理、单片机原理、电子技术(模拟及数字)、计算机网络与通讯技术; 系统工程专业、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模电、数电、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组成原理或微机原理、数据结构、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概论、计算机网络、人工智能导论中至少3门课程; 岩土工程专业:建筑材料、土力学与地基基础、结构力学、工程力学(材料力学、理论力学)、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地下结构; 结构工程专业:建筑材料、土力学与地基基础、结构力学、工程力学(材料力学、理论力学)、高层建筑结构、钢结构; 市政工程专业:水质工程学(一)、水质工程学(二)、建筑给排水工程、水力学、水微生物学;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流体力学、传热学、工程热力学、计算机技术及1门本专业课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结构力学、工程力学(材料力学、理论力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工程结构抗震; 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桥梁工程、结构力学、土力学、地下结构;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大地测量(或控制测量)、误差理论、C语言、全球定位技术及应用、工程测量学、摄影测量学、地理信息系统原理;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摄影测量学、遥感技术与应用、数字图像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原理、C语言、全球定位技术及应用、误差理论;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原理、遥感技术与应用、摄影测量学、数字图像处理、C语言(或数据结构)、全球定位技术及应用、测量平差基础; 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土木工程材料、工程力学(材料力学、理论力学)、交通工程、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勘测设计;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 电信学院:自动控制原理、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电子技术、程序设计; 机电学院:信号与系统、自动控制原理、计算机测控系统、数字电路、模拟电路、计算机网络、测试技术与信号处理、单片机、交通工程等等课程中至少3门课程;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交通工程、交通规划、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勘测设计;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机械振动、测试技术、汽车设计、汽车理论、汽车构造、材料力学、理论力学、汽车电子控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动技术等本科主干课程中至少3门课程; 环境科学专业:环境概论、环境生态学、环境微生物学、环境监测、环境化学、环境评价、环境规划、环境工程中至少3门课程; 环境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学位)专业:水污染控制、环境工程、微生物学、流体力学、环境监测、环境化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技术经济学、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学、建设法规、西方经济学等课程中至少3门课程; 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建筑技术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建设法规、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管理中至少3门课程,或管理类与经济类本科主干课程中至少3门课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专业:按照报考该领域研究方向对应的上述专业进修本科课程; 测绘工程(专业学位)专业: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或测量平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原理、C语言(或数据结构)、空间定位技术及应用(或全球定位系统GPS)、摄影测量学、工程测量学;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专业:统计学、工程经济学、基础工业工程、人因工程、生产计划与控制、质量管理与工程、物流工程;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专业:运筹学、机械设计基础、物流设备与设施、计算机仿真与设计、物流工程、系统分析与建模、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配送与运输规划、物流系统规划设计、供应链管理、自动控制原理中至少3门课程;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管理学、经济学、经济法、运筹学、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组织行为学、企业战略管理中至少3门课程,或管理类与经济类本科主干课程中至少3门课程。 5.其它注意事项 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进行,跨门类报考须在报名前应与相关专业设置学院联系咨询; 建筑学、建筑学(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考生,其中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土木工程及其相关专业考生; 城乡规划学专业接收城市规划、建筑学、园林等专业的考生; 风景园林学专业接收园林、艺术设计、园艺、景观学、风景园林、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专业的考生; 设计学专业接收工业设计、艺术类下设相关专业(如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摄影、动画、美术学等)、建筑学、照明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园林等专业的考生;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现场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后,考生(含推免生)于11月10日-14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3.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三、入学考试 1.北京地区考生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参加考试; 2.外埠考生初试在当地进行,地点由当地招生办指定; 3.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4.统考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数学)按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进行; 5.初试成绩在3~4月份通知; 6.复试一律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进行,时间为4~5月份,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复试、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复试时收取100元/人复试费;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时间一般为9月初。 五、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复试时拟录取考生可初步确定导师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联系介绍导师; 2.学术型研究生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 3.定向、委培生,自筹经费生需由考生、考生所在单位与本校签署定向、委培、自筹经费协议; 4.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往年考题和本年度的考试大纲,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学校不办理代销业务,也不出售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5.考前专业课答疑在本校进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信息; 6.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暂定招生人数,录取时按上级批准规模数和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7.本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学年,超过3学年的须另交培养费。本校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免收计划内研究生学费,计划外研究生须按6000元/学年缴纳学费;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按5万元/生缴纳学费。 8.根据《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我校对入学考试成绩突出且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进行奖励,新生特等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新生优秀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 9.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本校下列单位(部门)及人员咨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赵晓梅 010-6832233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吴智鹏 010-68321834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王宇石 010-68322126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杨 娜 010-68322086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杨 明 010-68322197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刘 星 010-68322153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赵世梁 010-68322514 文法学院: 徐丹石 010-68322158 理学院: 李 洪 010-68322519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刘艳华 010-6832213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丁建峰 010-68322241 学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政编码: 100044 学校主页: http://www.bucea.e.cn 研究生处网页: http://yjsc.bucea.e.cn 主管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209室) 2013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