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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北影表演系研究生:(以2015年为例)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业务课一、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4.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具体的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2014年12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校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5.考生成绩由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计于2015年3月中下旬发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和方向可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预计将于2015年4月底前组织复试。复试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报考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原则上应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考生应在复试阶段提交能够证明自身创作经验的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