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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所高校研究生不分公费自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上海交大、同济大学、西安交大、中国农大、华中科大、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7所高校试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革的核心是培养创新型人才,培养经费改革只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的一项内容。据了解,改革后入校的研究生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而是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从2007年始,就读北大的博士生将100%获得学业奖学金,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将达90%以上。武汉大学2007年入校的全日制硕、博新生不再存在公、自费区别,而是按初试、面试综合评价排名,分别确定硕士、博士研究生所获资助的类别、等级和标准。入校后每年通过年度成绩考核,重新确定下一年度获资助名单,未达到资助标准的学生,将自费承担所有学费,这将改变目前我国研究生培养中“一考定终身”的现状。西安交大研招办负责人表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实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改革后,研究生培养过程与科学研究活动更加紧密结合,为研究生学习所设立的奖学金覆盖面及资助面均有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意味着我国沿用多年的研究生培养类别停止使用,研究生招生不再有“计划内”、“计划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资金”之分。据悉,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国家的培养经费不会减少,相反还将大幅度提高在校研究生待遇。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分为国家计划内、委托培养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内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即“公费生”,它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的自由就业制度;定向生则在录取时就必须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自己提供,也就是“自费生”,毕业后自谋职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今后,传统意义上的“公费生”、“自费生”说法将不复存在,研究生不再区分公费、自费,代之以国家、学校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专项奖学金等多方位的资助制度。这样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