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塔
1、11-非定向生。指考生档案关系已转入我校,初试和复试分数之和在所报考专专业前40%,该类学生不属交培养费并享受国家普通奖学金和副食补助 ,该类考生只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生。 2、12-定向生。指有培养单位,不调档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和复试分数之和在所报考专业前40%,,该类学生不交培养费,不享受国家普通奖学金和副食补助,所有关系留在原单位。 3、23-委托培养 。指有培养单位,不调档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和复试分数之和在所报考专业40%以后,该类学生由委托培养单位交培养费,不享受国家普通奖学金和副食补助,所有关系留在原单位。 4、24-自筹经费。指考生档案关系已调入学校,初试和复试分数之和在所报考专业40%以后,该类学生交培养费,不享受国家普通奖学金,享受副食补贴,具体的收费标准在复试原则中公布,学费按年度交清(2.5年学制)。 具体的学费可以拨打下面参考资料里提供的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