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会议(第一批)资助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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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组织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研究生院组织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日期:2017-03-21 为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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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发布日期:2017-03-09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3月2日,研究生院邀请卢乃桂教授来我校进行研究生教育相关内容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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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厦门大学2017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7-03-10各单位、各位同学:2017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遴选工作现已启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计划项目、国际电信联盟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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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田昭武学科交叉奖”的申报提醒及奖项介绍
关于2017年“田昭武学科交叉奖”的申报提醒及奖项介绍发布日期:2017-03-11 各学院、研究院: 2017年“田昭武学科交叉奖”的评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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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2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发布日期:2017-03-14各相关学院:2017年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20周年,是“深化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推进之年。经全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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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通过研究生司悄然更新了一个重要名单。那就是学科目录。 (来源:教育部官网截图) 此前的最新一版目录是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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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2017年3月25日、26日博士入学考试南强二、法学院A楼教室封闭的通知》发布日期:2017-03-102017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7年3月25日至26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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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结)业研究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发布日期:2017-03-10各学院(研究院)、各相关单位:为保障2017届毕(结)业研究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毕(结)业研究生的工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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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7-03-07 全校各单位: 2017年校庆期间,面向研究生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包括“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葛家澍奖学金”、“潘懋元奖学金”等29项,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除公派出国研究生外,其余延期毕业生原则上不能参评研究生校级奖学金)。 二、奖项设置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其中: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研究生(各4名,共12名):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它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它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扣除定向颁发给学院的名额)按照学院研究生人数进行分配,各学院按照博士生、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下达名额等额报送。如果各单位在评选时有需要在博士、硕士之间或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之间调整名额的,必须向秘书组提出书面说明。 为避免有些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3个硕士生和博士生备选名额,备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如果备选名额超过1个的,请标明推荐顺序。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现象,指标将在其它单位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二)定向奖学金 定向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下达名额等额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推荐获奖名单;必须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各单位须填写并提交《厦门大学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二)各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学生处http://xsc.xmu.e.cn/12/c6/c3084a266950/page.htm,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等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它校级奖学金。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大奖落选候选人是否参评其它校级奖学金,若确定三大奖落选的候选人可以参评其它校级奖学金,则需提交三大奖候选人落选之后其它校级奖学金的备选方案,并在汇总表中予以备注。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3月20日(周一)下午15:00。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说明 (一)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的评审按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见附件3)执行。 (二)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所有的评审办法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填写并提交《厦门大学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表》。 (四)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研究生院沟通。联系电话:2180257。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附件1.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附件2.厦门大学2017年校庆期间研究生奖学金分配情况表 附件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研究生院2017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