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优质硕士学位立项建设课程结题验收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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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思源人文社会科学博士论文奖”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05-04各相关学院: 为延续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之共识,落实两岸青年菁英学术交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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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按《学科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的通知(2011)厦大研综7号发布日期:2011-05-04全校各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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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1年上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以同等学力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关于公布2011年上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04-22相关学院: 2011年上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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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五批优质硕士学位立项建设课程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2011)厦大研综6号发布日期:2011-04-21各学院(研究院)、各位课程负责人: 根据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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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1年上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以同等学力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关于公布2011年上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04-22各相关单位: 2011年上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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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新增博士一级学科点学科方向学术带头人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04-20相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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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方式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07-19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工作小组): 经厦门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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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排课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07-04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做好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的选课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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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1年度厦门大学研究生短期国(境)外访学(第四批)的通知
关于启动2011年度厦门大学研究生短期国(境)外访学(第四批)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07-05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建设计划要求,研究生院决定启动厦门大学2011年度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第四批)项目。严格按照《厦门大学“211工程”三期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实施办法》(【2009】厦大研字3号)执行同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脱产在读学制内(非定向、非委培)博士研究生,原则上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2.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水平和读写能力; 4.身心健康; 5.不包括曾享受国家、学校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6.原则上提前一个月向研究生院提交访学申请。 二、访学要求: 1.访学期限原则上3个月; 2.国外接受单位应指定一名导师(一般为副教授以上)指导学生访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并负责最终的考核工作;国外指导导师的详细信息(国外导师的简历,内容应包括导师姓名、专业、联系方式(Email)、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及近5年来的主要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 3.学费/费用证明: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则应标明具体额度。如邀请函中已有相关内容,则可不再单独提供。 4.具有明确的学习和研究计划(中、外文各一份)。须由双方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5.访学期间所取得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厦门大学,并注明系“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外访学项目”资助; 6.受资助研究生应按期回国完成学业。回国前,应完成由对方导师对其在外的研究评估,回国后一月内,持护照、外方研究评估、往还机票及其发票的原件、费用明细表和在外研究学习期间的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并附在国外学习、科研、生活照片若干张)到研究生院办理报到。 三、提交材料 1.《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外访学项目申请表》(纸质版); 2.国外院校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等。邀请函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等;如邀请函为英语以外的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邀请函须中方导师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3.《厦门大学2011年度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表》(纸质版、电子版); 4.详细的研修计划(①研究课题名称;②科研课题背景介绍;③申请人校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④海外学习预期目标;⑤科研方法;⑥科研工作时间安排;⑦回校后续工作介绍) 5.学院出具的成绩单; 6.英语能力证明; 7.成果复印件等。 特别提示:1.凡未能按照以上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等,研究生院暂缓审批;2.经费必须在拨款年度内使用完毕,逾期未用完额度将由财务处收回,不再补拨;3.回国后,访学单位开具的外方研究评估、访学(总结)报告需要中方导师签字。 凡不能履行《厦门大学“211工程”三期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实施办法》要求的学院,研究生院将暂停审批该院短期国外访学计划等。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动员和组织申报工作 Emailmashun@xmu.e.cn ;2181421 附件下载:“211工程”三期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实施办法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申请表厦门大学2011年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计划表厦门大学研究生院2011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