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按时上网公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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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研〔1995〕3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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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全体研究生: 2018-2019学年冬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9年1月16—25日期间进行,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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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018—2019学年冬季(包括秋冬连上)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目前正在进行中,希望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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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全体研究生: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9年4月22—26日期间进行,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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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全体研究生: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8年11月14—18日期间进行,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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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017—2018学年夏季(包括春夏连上)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已结束,希望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浙大研院〔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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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全体研究生: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8年7月2日—7月11日期间进行,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考试每天安排四场次,时间安排如下:8:00-10:00、10:30-12:30、14:00-16:00、18:30-20:30。考试周期间,原先由学校安排的上课教室一律收回,由本科生院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各学院若需要在考试周期间使用教室,请向各校区教务点办理好教室借用手续。全校性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请见浙江大学研究生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附件一);学院(系)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于2018年6月13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表E-mail发至hongjiang@zju.e.cn。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场,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浙大发[2000]53号),考后认真填写“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附件二)。考试周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培养处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研究生培养处2018年6月8日附件下载1、附件二:2017—2018学年夏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doc2、附件一: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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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全体研究生:2017-2018学年冬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8年1月18—27日期间进行,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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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2017—2018学年冬学期研究生英语基础技能课程考试(机考)安排在2018年1月5日-1月6日进行(海洋学院研究生安排在2018年1月13日舟山校区进行,第051-053场次,其他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