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研究生于2019-2020学年秋冬学期赴德国德累斯顿工大和葡萄牙里斯本理工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我校将选拔研究生于2019-2020学年秋冬学期赴德国德累斯顿工大和德国德累斯顿工大进行交换学习,研究生院受理我校研究生申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人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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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国欢迎你”主题宣讲会的通知
时间:2019年5月10日(周五)14:00-15:00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一教学楼B-205主讲人:法国高等教育署杭州办事处负责人耿雪婷法国凭借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吸引大量的外国留学生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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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大学第十一期求是导师学校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系):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切实加强学术道德与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导师教书育人能力,强化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同时促进导师间的相互交流、学习和沟通,研究生院将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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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院系、学园及相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各项校级外设学生海外及港澳台交流基金(下简称:学生交流基金),全面推进学生出国(出境)交流计划,充分发挥各学部、学院(系)、学园及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提高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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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5月10日(周五)15:30-16:30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一教学楼B-205主讲人:慕尼黑工业大学驻华联络处负责人金贞善面向学生群体:本科/硕士/博士报告语言:中文主要内容: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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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 首批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建设项目经中期考核合格的项目,第二期资助经费目前已下拨到位。经费额度按照课程类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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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研究生工作体系,规范校内培养单位与校外单位、校内跨单位之间的研究生培养合作,学校研究制定了《浙江大学跨单位合作培养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9〕8号,见附件1)。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各学院(系)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跨单位位合作培养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将资格认定、备案登记、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落实落小落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单位的职责。2.各学院(系)近期要通过合适的途径和形式将管理办法的规范要求在研究生和导师中宣传告知到位,要对本院系涉及的跨单位合作培养研究生及合作培养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细致梳理和摸排,建立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的工作台帐,并动态维护,确保精准。3.相关校设研究机构、交叉平台等有接收研究生合作培养或在其属地内开展研究工作的,要对照文件要求,落实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专门人员及其他条件保障,建立与研究生学籍所在学院(系)的工作协同机制。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主管单位建立督查机制和督导队伍,通过信息季报、实地查阅台账等方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开展巡查工作。请各学院(系)于5月10日前将《浙江大学跨单位合作培养研究生备案登记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gb@zju.e.cn,需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件。请涉及研究生合作培养的校设研究机构、平台等于5月10日前将《浙江大学跨单位合作培养研究生备案登记表(研究机构、平台填写)》(附件3)及名单(参考附件1)等附件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gb@zju.e.cn,需同时提交相应格式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件。联系人:马君雅、王婷婷,88981404;倪加旎,88981408。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2019年4月19日附件下载1、附件1:浙江大学跨单位合作培养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试行).pdf2、附件2:浙江大学跨单位合作培养研究生备案登记信息汇总表.xlsx3、附件3:浙江大学跨单位合作培养研究生备案登记表(研究机构、平台填写).doc4、附件4:浙江大学跨单位合作培养研究生备案登记表(导师填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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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任课教师、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和全体研究生:根据校历安排,2018-2019学年夏季学期将于4月28日(5月2日课调至4月28日上课)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温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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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工程大学建设是今年社会普通关注事件,自名单发布后引发社会热议,究竟什么样的院校能如愿进入双一流工程建设名单?老牌名校的实力是否和名气相符?哪些低调有内涵的院校从中脱颖而出?暂且不说双一流会带来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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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 Foundation 2020 Post-doctoral Fellows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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