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2016年度“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2016年度“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遴选通知》(留金欧[2015]6125号

  • 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的通知

    研究生 研究生新生 入学研究生

    各学院(系):    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54号)与《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15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4年保留入学资格2015年重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与要求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2.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含硕博连读预备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各院系要认真仔细复查每个入学新生的前置学历。    3.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    4.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    5.“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    6.档案完整情况。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委培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等,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    7.研究生是否已按协议等规定交纳学费。    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等是否已进行维护,新生维护信息无误后,可以自主打印新生登记表,交所在院系,由院系放入档案。    二、复查办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系)必须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全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    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系),学院(系)要敦促其在规定时间之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    3.学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    4.每位新生要完成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    5.由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1)。    6.由学院(系)研究生科填写《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博士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3),硕士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4)。    三、复查期限    本期复查工作在9月10日起至11月1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9月24日将《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交研究生管理处,《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在11月1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有特殊情况的另行说明,新生复查表留存学院(系)研究生科。    四、复查结果处理办法    1.新生及时维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新生信息,并于11月1日前打印出《新生登记表》,确认图像和基本信息无误,签名确认,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2.对复查合格者,由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11月20日前进行注册(在新生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确认其研究生学籍。    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系)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    ⑴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取消入学资格。在研究生院下发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文件后一周内,被取消其入学资格者的所有关系转回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    ⑵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需短期治疗或休养的,允许保留入学资格或进行休学,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和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回家治疗或休养。新生擅自不参加体检复查者按复查不合格论处。    ⑶对未交培养费者不予注册,按有关规定处理。    ⑷除办妥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将取消本次入学资格。   研究生院2015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1、新生复查.doc 

  • 关于《自然辩证法概论》(班级编号0420002025)调整上课地点的通知

    有关研究生:       因选课扩容原因,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自然辩证法概论》(班级编号0420002025,老师黄爱华)上课地点由

  • 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现将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

  •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关于领取中秋节月饼票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将至,学校为使全校研究生过一个祥和温馨的中秋佳节,决定给每位在校研究生发一份月饼,请各

  • 关于《应用几何造型基础》(班级编号2109606001)调整上课时间的通知

    有关研究生:       因任课教师原因,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应用几何造型基础》(班级编号2109606001,老师冯结青)上课时间

  • 2015-2016学年秋冬学期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开课情况

    研究生 的研究生海外

    各位同学:       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已陆续开课,现公布部分秋冬学期开课的课程信息(详见附件),欢迎感兴趣的学生选

  • 关于2015-2016学年秋冬学期对本科生开放研究生课程网上选课的通知

    有关本科生:        现将本科生选研究生课程网上选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选(退)课时间:秋季学期9月14日9:00

  • 2018考研招生简章提前解读,几大变化重点关注!

    考研 2018考研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2018考研已经进入暑期阶段了,随着一些高校陆陆续续的发布招生简章,同学们要重点关注招生简章的这几部分内容变化,包括招生人数、参考书目。另外还有一些可能会出现变动的地方。下面可锐教育就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