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浙江大学考点监考人员考务培训通知
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浙江大学考点监考人员考务培训通知各位监考老师好: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10月26日进行,我校考点设在紫金港东1、东2,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完成,定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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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震工业慈善基金将资助十名学生去美国攻读博士或者硕士学位,我校可推荐名额为两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浙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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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本学年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免修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免修确认时间(三天)11月5日&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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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艺术通论》停开一次课程的紧急通知
相关研究生: 由于任课老师有事不能完成授课,公共选修课《中国艺术通论》(开课号0409526001)本周六(10月11日)晚上的课程停开一次,补课时间另行通知。下周起仍按正常上课时间和地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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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创造条件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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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考研报名即将开始,很多在职人员追求对学历的提升,同等学力申硕是很多在职人员和非本科生报考研究生最为青睐的一种方式。大部分的考生想知道2018同等学力申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如何报名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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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研究生: 冬季学期公共选修课《科学与科学研究》(课程编号:1609501)上课时间有所调整,由原来周一下午6-9节调整至周二晚上11-14节。地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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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14]3号)与《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14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3年保留入学资格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特通知如下。一、复查内容与要求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2.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 3.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含硕博连读预备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各院系要认真仔细复查每个入学新生的前置学历。4.档案完整情况。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委培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5.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6.研究生是否已按规定交纳学费;7.“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和测试是否已办理完毕。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新生维护信息无误后,自主打印新生登记表,交所在院系,由院系放入档案。二、复查办法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系)必须在复查结束前让其办全手续。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系),学院(系)要敦促其在10月20日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3.学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4.每位新生要参加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5.由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1)。6.由学院(系)研究生科填写《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博士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3),硕士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4)。三、复查期限本期复查工作在9月20日起至11月30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10月10日将《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及相关材料交研究生管理处,《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在11月30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有特殊情况的另行说明,新生复查表留存学院(系)研究生科。四、复查结果处理办法1.新生及时维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新生信息,并于11月30日前打印出复查合格新生的《新生登记表》,由学生本人贴上照片签名确认,院系注册后放入学生个人档案。2.对复查合格者,由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12月1日-12月5日进行系统注册并在新生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确认其研究生学籍。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系)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⑴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取消入学资格。在研究生院下发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文件后一周内,被取消其入学资格者的所有关系转回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⑵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需短期治疗或休养的,允许保留入学资格或进行休学,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和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回家治疗或休养。新生擅自不参加体检复查者按复查不合格论处。⑶对未交学费者且不办理缓交手续者不予注册,按有关规定处理。⑷除办妥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将取消本次入学资格。 附件:1.《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 2.《研究生新生复查汇总表》 3.《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4.《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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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补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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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课题负责人:根据浙大研院(2013)22号文件《关于公布浙江大学201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重点课题将在2015年7月底前结题,近期将进行中期检查;一般课题在2014年9月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