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3年“浙江大学陆氏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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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2013年秋季同等学力申请进入论文阶段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学员: 2013年秋季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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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兹定于9月3日召开研究生学籍和资助工作会议,通知如下: 1、时间:2013年9月3日(周二)下午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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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秋冬学期进修生选课通知
各位进修生:2013-2014学年秋冬学期进修生选课使用研究生管理系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通知中进修生是指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和校际协议进修生(进修编号以B或JX开头)。2.进修生选课时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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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根据《关于申报“211工程”三期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项目的通知》(浙大研院〔2008〕29号)要求,研究生院于2013年7月9日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11个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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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目录
浙江大学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汇总表序号单位名称办班专业名称办班地点合作单位拟起止时间拟招人数备注1浙江大学金融学浙大玉泉校区2013-05-01-2015-05-0160经济学院2浙江大学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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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提示1. 研究生网上选课,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点击右下侧的“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图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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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工作,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学生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情感联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从2010年起设立了“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用以支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情况良好的院校的国内指导教师。2013年全国选派规模为200人,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派计划1、选派规模:根据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完成情况,我校可推荐名额为8名。2、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3、资助期限:一个月。 4、派出人员访问的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应与所派出学生留学单位一致;派出人员邀请方应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5、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往返国际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支付。二、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2、申请人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内指导教师(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国内指导教师)。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1、项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2、请各位申请人于7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需要提交材料见材料清单)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玉泉校区教11-212室,电话:87951124)。3、研究生院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综合申请人业务水平、国际学术交流情况及近几年对“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贡献等情况进行审核与评审,产生推荐人选。7月25日前研究生院对推荐人提交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完成单位推荐工作,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留学基金委。4、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3年7月20日-25日登陆http://apply.csc.e.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项目名称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受理单位名称为“浙江大学”)。 5、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选派人员名单,报教育部批准并公布。四、派出及管理办法:1、录取人员在派出前免签《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免交保证金。 2、派出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由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负责购买和支付。3、派出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手续。在外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五、回国后的管理派出前应该明确出国的工作任务,回国后提交详细访问报告等。被选派人员回国后,应该在一个月内将访问报告、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提交研究生培养处。咨询电话:87951124 研究生培养处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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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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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全面部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