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2012级研究生开学典礼位置示意图和交通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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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的通知》(浙大党办[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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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您好! 感谢您承担2012-2013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为做好秋冬学期的开课工作,我们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课时间:9月10日秋季学期正式上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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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有关研究生: 第九届“华为杯”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将于9月21日-25日举行(详见http://phd.sjtu.e.cn/gmcm.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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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2012—2013学年秋冬学期网上选课(初选)已结束,现已进入网上补(退)选课程阶段(至9月21日上午9:00),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你已经可以在“我的网上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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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度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系),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精神,本着“严格控制,按需设置”的原则,现将2012年度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录内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1、学科范围:目录内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的学科主要针对2011年自行审核通过的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基本条件:应具备设置该二级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3、工作程序:(1)增设目录内二级学科,须结合本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所具备的条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2)增设或撤销目录内二级学科,须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表决通过后,做出增设或撤销目录内二级学科的决定。(3)增设或撤销目录内二级学科的名单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二、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1、基本条件:(1)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2)二级学科要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3)社会要对该二级学科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4)应具备设置该二级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2、工作程序:(1)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国内外学科的最新发展,结合本学科人才培养条件,提出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增设或更名方案,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2)聘请7人以上(含7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须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博士生导师)对增设或更名方案进行评议;(3)在每年9月30日前,将目录外二级学科增设或更名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等材料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为期30天的评议和质询;(4)根据公示结果,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并表决通过后,做出增设或更名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决定。3、学科代码: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三、交叉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博士学位的交叉学科,所涉及到的一级学科均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硕士学位的交叉学科,所涉及到的一级学科本单位均须已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1、设置原则:拟设交叉学科应是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其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已经超出一级学科的范围,并且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将促进新的理论形成和发展或产生新的研究方法。2、设置程序:同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程序。3、学科代码:交叉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四位,前三位为“99J”,第四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4、学科管理:交叉学科按照目录外二级学科管理,挂靠在学生所授学位的一级学科下进行教育统计。四、重新论证2002—2008年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2002—2008年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根据《关于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120301号)文件(见附件二),应于2012年底前重新进行论证、公示、备案,未备案的二级学科将不再列入各学位授予单位的二级学科名录。2002—2008年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论证、备案要求与第二条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要求相同,论证方案提纲增加“自主设置以来取得的成效”栏目。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变化,对连续三年不招生或无专职教师队伍的不符合自主设置条件的学科,将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予以撤消,并报教育部备案。五、其他事项:1、各学部申报的自主设置目录内二级学科、目录外二级学科、交叉学科,都应纳入本学部学科建设规划,制定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措施。2、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要求及时向有关学部提出调整(包括增设、更名和撤销)二级学科的建议。五、工作进程安排:1、9月6日至9月24日:各学部上报《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目录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由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目录外自主设置二级学科须由校外7名同行专家签署《专家评议意见表》;3、9月25日至9月28日:学科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学位中心;4、10月01日至10月31日:学科申报材料在教育部学位中心“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的评议和质询;5、12月31日前: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学科申报材料(认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及学科基本情况年度报表)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附件一:学位办[2011]12号文件及其附件附件二:学位办便字20120301号《关于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三:2002—2008年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名单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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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新生体检是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及我校研究生学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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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2012—2013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已于2012年8月20日至9月21日期间进行(详见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当前通知”栏内的选课须知、选课指南、制定个人学习计划须知、制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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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首批浙江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第二期资助经费目前已下拨到位(详见附件)。本次资助经费业务费已划拨至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的一卡通,请通知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登录计划财务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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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秋冬学期进修生选课的通知
各位进修生:2012-2013学年秋冬学期进修生选课定于9月13日至9月19日(双休日除外)进行。请持 进修生证在该时间段内至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公室(玉泉校区教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