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开展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自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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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研函〔2010〕2号通知精神和《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设置办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实施细则》,以“培养学术新人、激励创新发展”为原则,综合本次“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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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各研究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IT创新学术论坛是面向全国高校研究生,内容涉及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通信与信息、自动控制、经济管理、现代机械制造、生命信息与仪器等学科的一个学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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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各研究生:2011年航天领域的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主题为“微小卫星技术及进展”,由教育部主办,国防科技大学承办。本届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微小卫星技术及进展)依托国防科技大学航空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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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各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教研司文件,华东师范大学将于2011年7月8日至7月18日举办2011年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教育学)。本届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教育学)将面向全国,选拔优秀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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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各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文件精神,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承办的“上海市现代汽车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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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各位老师:我处已将人事处提交备案的求是青年学者、绿色通道通过人员、千人计划入选者名单导入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上述老师已具备相应的研究生招生资格(名单见附件)。根据浙大发研[20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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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各研究生: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主办、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承办的2011年上海市文艺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将于2011年7月15日至7月28日在华东师范大学举办。上海市文艺学研究生暑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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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7高考成绩和分数线的出炉,不少学生已经开始了志愿填报。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难免有不少学生会留下遗憾,有的没有考上理想的院校,有的没有选择适合的专业。总之,那么多高考时留下的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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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现将《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研讨活动的基础上,联合开发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系统,决定自2011—2012学年秋冬学期开始,启动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试行工作。第二条 为规范该项工作,加强日常课程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浙江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浙大发本﹝2008)116号)、《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互通选课开放对象第三条 试行期间的互通选课先对部分学生开放,以后将视情况逐步推开。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包括毕业班、竺可桢学院学生,由本科生院认定;选修本科生课程的研究生为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认定。第三章 网上选(退)课第四条 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和选修本科生课程的研究生经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后,登录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网上选课系统选(退)课。网上选(退)课期间,选(退)课学生应遵守网上选(退)课有关管理规定。第五条 为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在规定的时限、课程容量允许范围内开放。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在每学期开学初研究生课程补选阶段开放;课程补选需经补选处理,补选志愿处理规则为高年级研究生补选志愿优先,一年级研究生、本科生补选志愿随机处理;研究生英语、政治课程仅在春夏学期对本科生开放选课,秋冬学期不开放。研究生选修本科生课程在每学期开学初的选课阶段开放,选课需经选课处理,选课志愿处理规则为高年级本科生选课志愿优先,低年级本科生、研究生选课志愿随机处理;研究生原则上只能选修同本专业有关的本科生大类课程和专业课程。第六条 学生网上选课应注意所选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上课时间、考试时间和开课校区等信息,所选课程不能发生时间或地点冲突。选课、听课、参加考核的教学班三者必须一致。第七条 学分收费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10年5月修订)》(浙大发计﹝2010)11号)执行。免试推荐本校研究生的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免收课程选修费。第四章课程考试第八条本科生课程考试时间在网上选课开始时已确定;研究生课程考试原则上在每学季考试周随堂进行(同一课程多个教学班的除外),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学季第六周前完成。选修的课程如最终因考试时间冲突,学生可凭网上有关课程考试冲突信息,于每学季第六周到本科生院教务处课程与考试中心、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申请退选相应课程。(本科生限退选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限退选本科生课程;如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的所选课程上课时间即已冲突的课程概不退课。)第九条学生必须在每学季第七周网上查询当前学季期末考试最终确定的课程考试时间、地点。部分课程考试所安排的考场如果有编排座位编号,须考前在网上查询,考试时对号就座。第五章 课程成绩管理第十条 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成绩全部定期同步到本科生院教务管理系统,在本科生课程成绩单上如实记录、毕业时全部打印归档,但不计入毕业最低学分、不作为年度评奖依据,课程性质为研究生课程。本科生如转为本校免试推荐研究生后,该生在本科阶段选修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在入学时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第十一条 研究生选修本科生课程成绩全部定期同步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上如实记录,但不计入毕业最低学分、不作为年度评奖依据,课程性质为本科生课程。第六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本科生、研究生。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本科生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