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定
同等学力申硕是在职人员考研的一个途径,据了解,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于5月21日举行,还有两天的时间,考生在这个时候应该了解一些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的相关情况,其中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定是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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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任课老师: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研究生课程调整如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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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简章》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的精神,在各学院(系)初选推荐(排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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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2010—2011学年春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1年4月19―22日期间进行(硕、博政治课考试安排在4月23日上午),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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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院系、相关研究生导师: 现将2011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面向人文、社科、理学、医药等四个学部的基金,申请名额分配至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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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由于我校部分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培养及授予学位,而部分用人单位目前仍需要将研究生具体归属专业明确至二级学科。为方便研究生就业,经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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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11年3月17日上午10时地 点: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B区二楼报告厅参加人员:各学部,学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主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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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目前已经完成校内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已进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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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目前已经完成校内材料的初审工作,即将进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收取阶段。由于目前我校部分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尚未取得正式入学通知和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与之等额配比的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人选名单尚不能产生。为了不影响工作进度,拟请所有提交校内初审材料人员均先进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表的填写 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cn/)。填写申请表前,请先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里的信息平台网报系统使用简介 。详细的填表说明见附件一。二、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和整理办法 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相片如果打印不成功,请在纸质材料上另行粘贴)。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四份)。请按照材料清单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原件由申请人本人妥存(材料清单请见附件二)。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首页使用基金委统一制定的封面,分别用长尾票夹夹在一起,不要用曲别针,订书机等;三套材料请装在一个材料袋里(材料袋由研究生院在收取材料现场提供),材料袋封面贴上“材料清单”。 申请人此前提交给学院(系)的初审材料可自即日起到研究生院公派办(教11-212室)取回。三、工作进度安排 1、3月5日开始,申请人上网填写申请表,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研究生院将在3月10日左右组织召开关于准备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3月14日,研究生院接收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3月15日,接收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攻博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接受时间可延续到网申截止前,即3月20日;联培申请人材料接受时间不再延期。接收地点:玉泉校区教11-212室;咨询电话:87951124)。3、3月15—20日,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和书面材料,申请人完善网报信息和书面材料。4、3月22日前,网上公布推荐人员名单。 5、3月22日,书面材料提交留学基金委。四、特别提示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申截止时间为3月20日,3月20日关网之后即不能再提交或者提回。请各申请人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网上申请工作。 2、根据《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简章》安排,第二批选拔工作视第一批选拔情况而定,如需要,以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为主。在目前具体政策还不明确的情况下,我们建议: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抓紧联系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和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请于6月后再回复国外导师有关结果。此建议仅供参考,最后以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3、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准备完整规范的申请材料,因为基金委不进行面试,只是根据书面材料进行专家评审,所以材料准备的情况将有可能直接影响评审结果 4、若留学基金委有更新的通知,学校将按照最新通知精神处理有关事宜。 附件: 一、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填写说明 二、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材料清单 三、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封面 四、浙江大学985工程基地/平台名称及所属学科研究生培养处201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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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有关部门: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证书准备全年各季度的最后2周为研究生毕业周。各学院(系)应在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