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11工程”学科建设项目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211工程”三期学科项目负责人、各有关部门:为理顺“211工程”三期学科建设项目管理体制,规范具体操作流程,推进项目进程,研究生院决定于4月23日上午9:00在玉泉校区邵科馆二楼多功能厅召开“21
-
关于申请2009年“联发科技两岸交换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接台湾“财团法人联发科技教育基金会”函,该基金会近日启动2009年“联发科技两岸交换学生及研究人员奖学金”申请事项。
-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经学院申报、专家组评审,学校确定《宏观经济学》等27门课程为首批浙江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学校给予每门课程建设资
-
各位考生请注意: 浙江大学09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学校的相关政策请点击查看&n
-
关于做好2009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有关部门: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09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证书准备全年各季度的最后2周为研究生毕业周。各学院(系)应在此期间将已完成学业各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名单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填写分别为“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录入毕业生名单时务必仔细核对毕业研究生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顺利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将对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学院(系)录入的毕业生名单进行审核,并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学院(系)研究生科将确定的毕业生名单打印一式3份,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系)领导签字、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后,1份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1份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管理部,另1份留存学院(系)。毕业周当月16日以后,各学院(系)按名单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空白毕业证书,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好毕业证书,贴上毕业生照片,并与校办行政室预约用印时间;24日-28日,经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开具用印单后到校办行政室用印。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夏季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以下简称仪式)按照学校学位办统一安排进行。春、秋、冬季学期,由学院(系)自行决定是否举办仪式,并将仪式时间和日程在校网上予以公布。三、毕业研究生离校1.毕业研究生应在毕业离校周内办齐各项离校手续:通过学校办公网-办事大厅-毕业离校系统查看需办手续的项目(http://app1.sdc.zju.e.cn/lxdxt/),办完各项手续、将打印出的离校单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定向、委培生的证书按协议规定处理)。各部门办离校地点见附件1。2.各学院(系)研究生科通知毕业研究生,于毕业周内凭《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的白联)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开具迁移户口联系单,然后凭该联系单及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及时办理者责任自负。在办理毕业研究生户籍迁移工作中遇有困难时可与所在校区保卫处户证室联系。相关辖区派出所联系电话如下:玉泉派出所-87969706;西溪派出所-88801184;凯旋派出所-86960951;三墩派出所-56301836;武林派出所-87016407。因办理出国等原因需要保留户籍的毕业研究生可直接向校区保卫办申请。3.有暂借款和欠缴培养费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先结清款项,方能办理离校手续。4.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归还贷款或签订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否则视为未办妥离校手续。5.办妥离校手续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可在各学院(系)领取《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6.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应将毕(结)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或学籍处理批文、成绩单复印件、学年小结、就业通知书、奖惩证明及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在研究生离校后及时将档案寄往研究生就业单位。定向研究生、委培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按协议规定与学习档案、学位申请材料等一起寄至研究生的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7.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办理自费出国手续等需要延缓就业的,应按照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系)申请,并由学院(系)统一报就业中心审批,同时应当办妥离校手续。需要继续住学生公寓的按上报延缓就业方案,由学院(系)出具证明、加盖就业专用章后向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申请。8.有校网帐号的毕业研究生应在离校前到网络与信息中心明确帐号的截止使用日期,并办理好帐号的结算工作。学生可凭原交费时的校结算凭证退回帐号余额,也可将余额转到校网的其它帐号。四、结业、延期毕业与预就业1.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要另行报告研究生院,按结业处理。2.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答辩者,应当及时办妥延期手续。不能按时完成学业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者,下学期不再准予注册,并作退学处理。3.个别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并列入当年就业计划,但不能在规定就业报到时间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申请预就业。预就业手续为:本人提出申请,明确拟答辩时间,经导师和学院(系)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其以此前已有学历就业的公函,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和研究生管理处签署同意预就业意见后,办妥离校手续,可先到单位报到工作。实行预就业者,应当在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符合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答辩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逾期不能答辩者,按肄业处理。 附件:各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 研究生院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
关于做好200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各学院(系):接学校通知,今年初步定于6月20日左右举行2009年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
-
5月了,考研的你还有哪些该做的事没做!
考研 考研的进入五月份,天气渐渐开始热了起来,不知道大家的复习进度如何?对于漫长的考研备考,合理的复习规划是至关重要的,往年就有很多同学,因为前期复习时间没安排好,各科基础复习没能及时合理地提上日程,导致备考强化
-
关于召开浙江大学2009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通知 时 间:2009年4月21日下午1时30分至3时 地 点
-
关于2008—2009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英语课程补考报名的通知
有关研究生:学校将在近期组织一次研究生英语课程补考,考试时间安排为:面试补考4月25日,笔试(机考)补考4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段详见附件一,根据报名先后自由选择。)本次申请研究生英语课程补考对象仅
-
关于公布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卓越计划”第十批获资助者名单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卓越计划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06]26号),经本人申请,专家推荐,研究生院审批,七位博士生获得第十批资助,现予公布。 附:获资助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