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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同济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论坛”项目通知(第二批)

研究生 同济大学研究大学研究生

各学院(系、所):为促进我校的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落实学校“十三五”卓越人才培养规划,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我校国际化水平和综合实力,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同济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论

  • “交通电气化与智能化”中英研究生论坛征稿通知

    研究生 研究生论研究

    2019年7月14日-7月19日英国,诺丁汉论坛简介“交通电气化与智能化”中英研究生论坛将于2019年7月14日-19日在英国诺丁汉举办,为期6天。该论坛由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英国诺丁汉大学电

  • 2019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同济大学报名通知

    各位同学:2019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简称CET)和口试(简称CET-SET)将分别于6月15日和5月25至26日举行。考生报名使用CET网上报名系统(http://cet-bm.n

  • 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习生遴选工作启动的通知

    根据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署实习生的合作协议,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选拔35名实习生赴该组织实习。申请时间自2019年3月20日至4月10日。具体请查看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我校有意向申请该

  • 同济大学-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论坛征文通知

    研究生 大学研究生 研究生国际

    同济大学-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论坛将于2019年7-8月(具体时间待定)在荷兰代尔夫特举办。该论坛由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管理系联合主办,将从同济大学和代尔夫特理工

  • 关于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申请填写说明会的通知

    各院系:为了增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成功率,请所有申请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同学即日起开始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系统(http://apply.csc.e.cn)进行申报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研究生自主注册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于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在校研究生应于2019年2月23日至2月24日在同济大学本研一体化教务

  • [分数线] 同济大学06年考研分数线公布

    考研 考研分数线公布 年考研分数线

       经同济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通过,现公布我校2006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 同济大学2006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报考

  •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根据《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学位授予工作,明确学位授予审核审批程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位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简称“分委员会”)在所辖学科专业范围内(附件1)应对符合要求的学位申请人及其学位材料(学位审批表、学位信息表、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对以前因各种原因未获得学位的申请人及其学位材料也须重新进行审核。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审核审批程序参见附件2。学位审批材料参见附件3。学术成果参照《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标准及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附件4)执行。审核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时间安排(2019年)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分委员会向校学位办报送名单及材料时间学校备案日学位名单公布及学位证书发放至学院时间(法定节假日顺延)2019年03月20日前2019年03月31日前2019年03月31日2019年04月30日2019年06月20日前2019年06月30日前2019年06月30日2019年07月20日2019年09月20日前2019年09月30日前2019年09月30日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2月20日前2019年12月31日前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20日(一)硕士学位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向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校学位办在备案日后公布授予硕士学位名单,按照备案日填写制作学位证书,并将硕士学位证书(中文证书1份,英文副本1份)及《同济大学关于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2份,以下简称《学位决定》)发至分委员会。(二)博士学位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向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校学位办在备案日后公布授予博士学位名单,按照备案日填写制作学位证书,并将博士学位证书(中文证书1份,英文副本1份)及《同济大学关于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2份)发至分委员会(对于公示未满30天者或公示中发生异议事项未处理完毕者,暂缓发放)。(三)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时间及方式各分委员会应尽可能地满足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的需要,原则上一年应召开4次会议,要将本年度召开会议时间在年初公布,以便申请学位研究生根据各自情况拟订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计划。1.审核授予硕士学位分委员会通过会议对硕士学位申请人作出授予或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并负责将审议通过结果及学位申请人的材料经分委员会主席审定签字后,报校学位办。校学位办审核并将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备案,将未通过的申请人材料退回分委员会。2.审核授予博士学位分委员会通过会议对博士学位申请人作出授予或不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并负责将通过的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30天,同时将审议通过结果及学位申请人的材料经分委员会主席审定签字后,报校学位办。校学位办审核并将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备案,将未通过的申请人材料退回分委员会。分委员会提供公示内容:博士学位申请者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姓名,学科专业,学科门类(或学位类别),论文题目,论文摘要(中英文),发表学术成果名称、刊号、刊名、发表时间及检索情况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3.会议审议事项有关规定分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出席。会议的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分委员会全体人员过半数同意为通过(例如:分委员会委员为12人,获得7人同意为通过;委员为13人,获得7人同意为通过),不能采用通讯、委托投票的方式。审议报告书和会议记录存档,同时,交至校学位办。二、有关规定1.根据教育部采集学位信息的要求,学位申请人一律使用校学位办编制的最新版学位审批表;审批表上粘贴的照片与学位证书照片一致。有关照片拍摄及格式要求参见附件5。2.涉密论文的认定和管理按照《同济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附件6)执行。涉密论文必须在学位论文开题前办理审批手续。3.学位论文参照《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试行)》撰写和装订。三、学位材料归档(一)学位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将以下学位证明材料存档:1.存入学校档案馆:(1)学位审批表及学位论文评阅书;(2)中文证书和英文副本复印件;(3)学位论文1本(纸质版及电子版)。2.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授予学位决定》。3.存入所在学院:学位论文1本。(二)分委员会挂靠学院存档材料: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2.分委员会表决票、汇总表及审议报告书和会议记录。(三)分委员会负责将博士学位论文1本(纸质版、电子版)送校学位办,校学位办负责将博士学位论文统一报送国家图书馆、用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查及专家评议。存入校档案馆的博士学位论文版本必须与存入国家图书馆的论文及其电子版学科专业、内容与格式完全一致、一字不差。分委员会负责将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传送校学位办,校学位办负责将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报送上海市学位办、用于上海市学位办抽查及专家评议。(四)校学位办存入校档案馆材料:1.同济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册;2.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位汇总表;3.分委员会审议报告书和会议记录;4.同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纪要。特此通知。附件: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辖学科专业范围及学科专业目录二、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审核审批程序三、学位审批材料四、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标准及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五、关于学位证书照片拍摄及格式的说明六、同济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同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1月10日附件:附件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辖学科专业范围及学科专业目录附件二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审核审批程序附件三学位审批材料附件四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标准及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成果...附件五关于学位证书照片拍摄及格式的说明附件六同济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 

  • 关于2019年同济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地点的通知

    硕士 同济大学博士同济大学

    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博士硕士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地点公布如下:博士、硕士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及地点答辩截止日期校学位办备案日期校学位办下发院系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