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规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二、本目录是在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后编制。三、本目录中注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一级学科,可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此类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四、本目录中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的代码分别为二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五、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01 哲学0101 哲学02 经济学0201 理论经济学0202 应用经济学03 法学0301 法学0302 政治学0303 社会学0304 民族学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6 公安学04 教育学0401 教育学0402 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0403 体育学05 文学0501 中国语言文学0502 外国语言文学0503 新闻传播学06 历史学0601 考古学0602 中国史0603 世界史07 理学0701 数学0702 物理学0703 化学0704 天文学0705 地理学0706 大气科学0707 海洋科学0708 地球物理学0709 地质学0710 生物学0711 系统科学0712 科学技术史(分学科,可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0713 生态学0714 统计学(可授理学、经济学学位)08 工学0801 力学(可授工学、理学学位)0802 机械工程0803 光学工程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学位)0806 冶金工程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 电气工程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0813 建筑学0814 土木工程0815 水利工程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9 矿业工程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0823 交通运输工程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0827 核科学与技术0828 农业工程0829 林业工程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0831 生物医学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农学学位)0833 城乡规划学0834 风景园林学(可授工学、农学学位)0835 软件工程0836 生物工程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0838 公安技术09 农学0901 作物学0902 园艺学0903 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 植物保护0905 畜牧学0906 兽医学0907 林学0908 水产0909 草学10 医学1001 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1005 中医学1006 中西医结合1007 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1008 中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1009 特种医学1010 医学技术(可授医学、理学学位)1011 护理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11 军事学1101 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1102 战略学1103 战役学1104 战术学1105 军队指挥学1106 军制学1107 军队政治工作学1108 军事后勤学1109 军事装备学1110 军事训练学12 管理学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1202 工商管理1203 农林经济管理1204 公共管理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13 艺术学1301 艺术学理论1302 音乐与舞蹈学1303 戏剧与影视学1304 美术学1305 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 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0251 金融 0853 城市规划0252 应用统计 0951 农业推广0253 税务 0952 *兽医0254 国际商务 0953 风景园林0255 保险 0954 林业0256 资产评估 1051 *临床医学0257 审计 1052 *口腔医学0351 法律 1053 公共卫生0352 社会工作 1054 护理0353 警务 1055 药学0451 *教育 1056 中药学0452 体育 1151 军事0453 汉语国际教育 1251 工商管理0454 应用心理 1252 公共管理0551 翻译 1253 会计0552 新闻与传播 1254 旅游管理0553 出版 1255 图书情报0651 文物与博物馆 1256 工程管理0851 建筑学 1351 艺术0852 *工程 注:名称前加“*”的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建筑学”可授予学士、硕士专业学位;其它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2011-03-22
-
教研厅[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位授予单位
-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一、按照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由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选聘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nbs
-
为切实做好2006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
-
学位办[2011]12号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授予博士
-
` 日前,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12年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我校有22篇博士学位论文被评选为2012年吉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篇硕士学位
-
关于2012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12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
-
关于第三轮学科评估材料上报及校内初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学科评估报送材料时间已到,考虑到填报学科评估材料工作量较大,“学科信息采集系统”提供较晚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报送
-
关于第三轮学科评估有关事宜的最新通知
近日接国家学位中心最新通知,为方便各单位填报学科评估材料,学位中心提供了最新的“论文他引次数”、“检索号”及“ESI高被引论文”查询方法(3月2日更新),请各单位按最新查询方法进行查询。同时,学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