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抽查送审名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经研究生院抽审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1)将由学位办公室以“双盲”评审的方式聘请一位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具体要求如下: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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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08]10号)及吉林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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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各院系所调整后的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依据北京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部分院系所根据本单位考生上线情况和招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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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校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评定,决定授予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孔令军等334人博士学位,名单见附件。现进入三个月异议期。若对授予以上人员博士学位有异议,请在2009年3月26日前将情况以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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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延长因抗震救灾末参加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资格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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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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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2008年新生开学典礼暨博士学位授予仪式将于9月12日9:00在中心校区体育场举行。为组织做好博士学位授予仪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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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拟定及装璜规范》中提到了三个国家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的用法的规定(GB/T 15835-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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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校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评定,决定授予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薛俊清等1080位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名单见附件。现进入三个月异议期。若对授予以上人员博士学位有异议,请在2008年9月30日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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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校研院字﹝2008﹞5号 为积极倡导科学严谨的学风和勇于创新、科学求实的进取精神,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并配合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所开展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我校决定每年进行一次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工作。 一、评选原则 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要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评选标准 1. 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所创新,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 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行文规范,文字表达准确。 三、优秀论文等级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 学校每年评选出25篇左右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其中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为特等奖;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的为一等奖;被吉林省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未获提名的为二等奖;其余论文为三等奖。四、评选办法及程序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推荐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在每学年度第二学期最后一次学位评定工作中,结合本学年度内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情况,依据本办法的评选原则和评选标准,确定推荐论文。推荐数额一般控制在各学科授予博士学位人数的10%以内 (不足10人的可推荐1人。若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推荐结果应有序上报学位办公室。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应保存好被推荐者的学位论文,以备校内评选时使用。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评审、推荐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进行评审,并向学校推荐。3. 学校确定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论文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专家或机构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推荐的论文进行筛选确定,同时按上级下达的限额向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待下一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揭晓后公布。五、奖励办法学校对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奖励证书,同时颁发奖金予以鼓励。奖励标准如下:1. 特等奖:30,000元(税前);2. 一等奖:10,000元(税前);3. 二等奖:5,000元(税前);4. 三等奖:2,000元(税前)。 六、奖励经费来源 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经费从研究生院每年的专项经费预算中列支。 七、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02﹞5号)同时废止。八、本文件解释权属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08年5月14日请下载附件: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