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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的有关意见

见附件校研院字〔2009〕12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尊重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的基础,遵守学术道德是科学工作者

  • 关于公布我校入选2009年吉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及发放奖励证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各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吉林省学位委员会专家评审组复审,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确定齐树天《中国商业银行X效率问题研究》等35篇学位论文为200

  • 关于公布吉林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经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会第88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吉林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吉林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8个学位评定分

  • 06年北京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资格查询

    考研 北京师范大学考研 考研复试资格

    我校200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各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是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各院系所在上述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110%--13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因此,并非所有上线考生都

  • 关于评选2010年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推荐吉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博士学 论文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8〕5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初评选2010年度校优秀博士学位

  • 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抽查送审名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申请博士学位博士学 论文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经研究生院抽查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将由学位办公室以“双盲”评审的方式聘请两位论文评

  • 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抽查送审名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硕士 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

    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经研究生院抽审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1)将由学位办公室以“双盲”评审的方式聘请一位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具体要求如下:1.&n

  • 关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领取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    本次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中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的名额分配方案已确定,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委派专人在19日

  • 关于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硕士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对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 关于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选聘工作按《吉林大学2008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2008年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指标    学校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和我校博士生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在综合考虑学科建设规划、招生名额、导师年龄结构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2008年各学科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数(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2、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08年12月17日至2008年12月19日: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填写《吉林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简况表经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08年12月20日前交到申请学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的负责单位于2008年12月21日前将《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汇总表》报学位办公室。    (3)2008年12月2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对申请者所填申报表中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召开评审会议时,要求申报者到场述职。对于国家重点学科(包括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中教授申报者,各学科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向学部推荐;其它学科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5:1向学部推荐。所有副教授申报者均占所在学科名额,但可以按2:1比例推荐。    (4)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1月9日: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小组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所推荐人选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的审查工作由科技处和社科处负责,申请者应提前将本人有关材料向科技处和社科处查询备案。    (5)2009年1月12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审核、推荐。对教授申报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向学校推荐;对副教授申报者,可按1.5:1比例推荐。    (6)2009年1月1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3、材料报送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的负责单位应在2008年12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到学位办公室。    (1)《吉林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各一式30份(要求用A4纸复印,左侧装订)。    (2)《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汇总表》和与其相对应的数据库电子文件各一式一份。(电子文件可发送邮件到xwb@jlu.e.cn,数据库录入要求见附件)。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评审表决票和统计票。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在2009年1月13日将推荐名单报送到学位办公室。    本项工作联系人:吕晓声   联系电话:85166261                          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17日附件1:《吉林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数据库录入要求注: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校园网校内通知或研究生教育主页下载。请下载附件:2008遴选博导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