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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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2004]7号校内各有关单位:经2003年12月22日吉林大学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评审通过,宿久高教授为我校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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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在职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为四年。目前,学位办公室从博士答辩网上审核系统提供的数据得知,本学期有部分2001年入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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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终身教育理念,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多渠道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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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分通知 2006年考研成绩查询办法如下: 1、信息台查询: 信息台将于3月2日中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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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第三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省学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第三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等事宜的通知》吉学位办[2006]4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推荐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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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审的有关规定
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落实校令字99(013)文件《吉林大学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若干规定》,促进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促进重点研究基地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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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刊物名称本刊刊名为《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英文刊名为Chinese Selected Doctoral Dissertations and Master’s Theses Full-Text Databases,英文刊名简称为CDMD。第二条:出版许可本刊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创办的我国第一部以全文数据库形式编辑出版我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连续电子出版物期刊。批准文号:新出音管[2002]075号。第三条:出版刊号本刊中国标准刊号:CN11-9246/G;国际统一刊号:ISSN1671-6779。第四条:出版发行单位、主管部门与主办单位本刊由清华大学主办、国家教育部主管、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出版。第五条:出版宗旨本刊的出版宗旨是:择优出版博硕士学位论文,开发利用我国研究生论文资源,及时传播研究生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支持研究生教育管理,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水平的提高。第六条:出版载体本刊的全文出版载体为光盘、磁盘、网络等。第七条:出版刊期本刊光盘、磁盘载体的出版刊期为半年,网络载体的出版周期为一周。第八条:发行范围发行范围为全世界。第二章 论文录用范围和条件第九条:录用范围1.博士学位论文。2.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点的硕士学位论文。3.有学科和研究特色的硕士点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第十条:录用条件1.论文作者已取得博士、硕士学位资格。2.论文内容符合科学性,具有独创性。3.论文须有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书面推荐。4.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点的硕士论文须有指导教师以外的两名博士生导师书面推荐。5.非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点的硕士论文,须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证书,或指导教师以外的三名博士生导师书面推荐,或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已由国内外正式期刊、出版社出版。6.文字表达简洁、通顺正确,著录格式规范,图表清晰、完整,电子文本和纸张文本齐全一致。7.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8.论文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政治性差错。9.经本刊编辑委员会审查同意录用。第三章 著作权及其使用、著作权保护第十一条:本章程中的著作权人是指论文作者和学位授予单位界定的其他著作权人第十二条:著作权及其使用,稿酬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依法享有本刊整体编辑版权,承担出版责任。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作品著作权,文责自负。论文由作者提交或经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后,一经录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即拥有论文的电子出版权和使用该论文进行文献信息服务的权力,并按国家电子出版有关规定支付作者稿酬。第十三条:著作权保护未在其它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论文在本刊发表后,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除著作权人外,任何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刊出版后,引用或使用本刊论文的独创性内容必须注明出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本刊论文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本刊论文中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否则均属剽窃或侵权,著作权人可凭本刊录用发表证书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在纸质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在本刊出版后,其电子文本的著作权同样受法律保护。第十四条:出版时间约定为加强作者著作权保护,论文提交本刊时,著作权人可与本刊约定出版时间。时间范围一般在提交后两周至一年。第十五条:单位统一推荐情况下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办法博硕士培养单位统一推荐本单位论文时,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收到论文后一个月内,将在《科技日报》、《光明日报》上两次发布“《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接受论文推荐公告”(下简称公告),公布推荐单位名单,提请论文作者在www.cnki.net查询本人论文录用情况。“公告”公布后半年内作者若无异议,本刊将视为该作者同意发表。第十六条:录用发表证书颁发论文由本刊编辑委员会按《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出版章程》进行出版审核,一经录用出版,即向作者颁发“《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录用发表证书”。第十七条:再发表许可为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本刊对论文著作权使用为非独家使用,不限制论文在本刊录用之前或之后在纸质期刊、报纸、图书等其它媒体上出版发表,但依法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利用本刊中的论文数据出版任何形式的出版物,并依法限制未经本刊出版发行单位许可而使用本刊。第四章 出版稿酬及相关待遇第十八条:本刊录用的论文将推荐编入《中国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数据库》。第十九条:本刊录用论文的中英文题录与摘要将在本刊刊出后印刷出版,并向国际著名检索数据库推荐出版。第二十条:本刊录用论文免收出版费。第二十一条:本刊录用论文作者著作权报酬:1.向博士论文著作权人一次性提供和支付价值300元人民币的“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和80元人民币的现金稿酬;向硕士论文著作权人一次性提供和支付价值200元人民币的“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和30元人民币现金稿酬。2.将作者简介收入“中国研究生网”人才库,五年内免费提供修改维护服务。第二十二条:向论文作者的导师赠送价值200元人民币的“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仅限导师本人使用)第二十三条:向论文的推荐导师赠送价值200元人民币的“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仅限推荐导师本人使用)第五章 编辑委员会第二十四条:本刊设立由各学科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编辑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本刊编辑方案和出版章程,审查学位论文录用、出版资格。第二十五条:编辑委员会设政治差错审查组,负责按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对论文进行政治差错审查和提出差错的删改意见。第二十六条:编辑委员会为被录用的论文作者颁发“《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录用发表证书”。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作为《CNKI共建共享‘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协议书》附件与该协议书同时生效。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编辑委员会 200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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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支持国家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开发利用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资源,及时传播我校研究生的创新性成果,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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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吉林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5]20号《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