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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研究生“行摄台湾”社会调研活动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研究生 研究 调研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    经个人申请,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初审,专家小组面试,最终确定康雯嘉等12人为2017年度研究生“行摄台湾”

  • 关于举办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法语)留学说明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同学:    为了帮助同学们拓宽申请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信息渠道,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更好地为有公派出国留学意向

  • 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招聘计划及申报“三助”岗位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4]204号)规定,为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增强研究生的科

  • 关于2017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2017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安排,学校2017年10

  • 关于公布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资助名单(第六十五批)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交流项目实施办法》(校研院字[2016]9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经过资格审核,确定金姗等20名研究

  • 关于组织研究生参加2017年新生开学典礼暨新生军训成果展示大会的通知

    白求恩医学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吉林大学2017级新生开学典礼将于9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在中心校区运动场举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一、参加范围2017级研究生代

  • 2017年关于《知识产权法律基础》课程开课通知

    为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我校专为研究生开设了《知识产权法律基础》远程教育网上视频课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  

  • [查分] 昆明医学院06年考研成绩查询

    考研 考研成绩查询06年考研

    通  知   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报考我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预计3月5日以后可查询。欲查询招生相关信息的考生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

  • 关于申报2018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为做好2018年的申报工作,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做如下通知:一、项目申报    1. 各单位需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并按照确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项目申请书》。     2. 我校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项。各单位所申报项目应反映本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     3. 所申报项目应体现如何通过中外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特色;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持服务国家战略、 填补领域空白、重点行业急需、具有前瞻性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人才培养项目。    4.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5. 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6. 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除国家留学基金外的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请各单位于9 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送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管理办法、《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yjsglc@jlu.e.cn。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拟推荐项目。    二、项目管理    1. 新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    2. 对执行未满三年项目,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9月底前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3. 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对项目进行项目总结并提出下一期执行工作计划,并于每年9月底前将执行工作计划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    三、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 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6-24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资助期限3-12个月)。    2.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攻读学位研究生的学费原则上由国外合作机构提供。    如申报项目的国外合作机构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已签有由外方提供(或免除)攻读学位研究生学费的合作协议,原则上不资助学费;如国外合作机构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资助学费的,纳入或参照协议规定执行。    对特别领域攻读学位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资助学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    研究生管理办 鼎新楼A445    电话:85166341(董老师)    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http://www.csc.e.cn/chuguo/s/988。                                                    研究生管理办                                                   2017年9月5日 

  • 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将于2017年9月18日正式开课,教学周次和作息时间分别按“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