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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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规定,现将吉林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一、评选对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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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表彰先进,促进校风及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特设立“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荣誉称号。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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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你公派留学梦——国家公派留学系列讲座(第一讲)
主题:圆你公派留学梦——国家公派留学系列讲座(第一讲) 时间:2017年5月10日(周三)18:30 地点:中心校区逸夫教学楼第六阶梯教室 嘉宾简介:孙莹,2009年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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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材料审核工作的函》及我校《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已进入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及推荐阶段。为进一步发挥各单位在研究生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和作用,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材料审核工作由各单位具体负责。现就项目评审工作要求重申如下: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评审工作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其中至少含一名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本单位评审工作小组成员信息表(附件一)电子版发送至yjsglc@jlu.e.cn。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评审意见作为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培养单位评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凡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其他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学生均需参加本单位评审。 三、申请人须先行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www.apply.csc.e.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同送交至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小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把关,具体审核注意事项请查看附件二,并将审核意见填写在附件三上。 四、专家评审应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注意加强对申报同学的心理素质测试。评审结束后,要认真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四)和《吉林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五,须电子版),并在单位内部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评审时间、地点安排后要及时向申请人公布。 六、请各单位于2017年3月23日将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附件六,纸质版+电子版)及申请人全部材料(含《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报送至鼎新楼学生行政服务大厅3号窗口。 七、今年我校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名额为150人,我校未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置推荐人数上限,各单位上报材料时须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排序上报。如上报人数超过150人,我校将按照超出人数和实际报名总人数的比例确定最终的推荐名单。 研究生管理办 2017年3月16日请下载附件:附件一:专家名单.xlsx附件二:材料初审注意事项.docx附件三:初审意见表.docx附件四: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docx附件五: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附件六:吉林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信息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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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新民校区直博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课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学期新民校区直博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将于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开课,具体上课时间地点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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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自设立以来受到了研究生同学和研究生导师的广泛关注和热烈欢迎,对于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起到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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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各位考生: 现发布200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生如对单科成绩有怀疑,可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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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同学: 根据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电信联盟签署的合作协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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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年度韩国互换奖学金申请人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同学: 根据中韩教育交流协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优秀人才赴韩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具体申请办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