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大学2015年新生开学典礼暨新生军训成果展示大会停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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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我校专为研究生开设了《知识产权法律基础》远程教育网上视频课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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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办法》,经个人申请,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项目推选评委会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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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根据学校安排,今年暑假将从7月13日起至8月23日止,为使广大研究生渡过一个愉快、安全的暑假,加强对放假离校学生及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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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宝钢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为了做好201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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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5年研究生医疗保险工作,现将参保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研究生参保工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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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复试分数线将于3月底国家复试标准出台后确定;各专业的录取计划请参照2005年实际录取人数。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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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迎新工作安排,迎新时间定于8月29、30日两天。为做好2015年研究生迎新工作,现就迎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落实迎新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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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获得硕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兽医业务相关实践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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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白求恩医学部及全体研究生: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校研院字〔2008〕10号)、《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2015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一、工作内容(一)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二)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及六年级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七年制学生评奖评优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二、有关要求(一)各单位须严格按照上述三个文件的要求组织评选;(二)各单位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评选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布;(三)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各单位须严格按上述比例执行,否则将无法审核。(四)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三、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8月24日-9月10日,各单位进行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组织研究生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一)。9月15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七年制学生直接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9月18日前,评选结果公示完毕,各单位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审核后统一打印《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管理处。经研究生管理处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9月1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总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本学年度的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附件一:《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二: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七年制学生专用表格 研究生工作部2015年8月26日请下载附件: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doc七年制学生专用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