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辅导:法制史要点(6)
>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制的发展变化(一)法典结构与法律形式1、《魏律》——鉴于汉代律令繁杂,魏明帝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18篇,(后人称为《魏律》或《曹魏律》)(1)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型名”置于律首;(2)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3)进一步调整法典的结构与内容;注意:此举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进了一大步。2、《晋律》颁发行与张杜注律——西晋泰始三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秦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1)精减法律条文,行成20篇602条的格局(2)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3)对刑律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着“刑宽”、“禁简”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注意:在《晋律》颁布的同时,律学家张斐杜预为之作注,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经验,经晋武帝批准颁行,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晋律》亦称“张杜律”。3、《北魏律》的制颁——吸收汉晋立法成果,采诸家法典之长,“取精用宏”,修成《北魏律》20篇;4、《北齐律》的制定——总结历代立法经验,历经十余年修成,共12篇(1)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2)精炼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注意:《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5、法律形式的变化——形成了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的立法格局(1)科——起着补充与变通律、令的作用(2)格——与令相同,起着补充律的作用(注意:它带有刑事法律性质,不同于隋唐时期具有行政法律性质的格)(3)比——比附或类推,即比照典型判例或相近律文处理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4)式——公文程式。更多信息请点击》》》法律硕士法条精选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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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中是本节小编和大家分享的关于立法活动的相关内容,大家对照知识点认真备考,随后小编会继续为大家奉上其他知识点,望广大法律硕士考生都能够有所收益,加油!立法活动一、夏、商立法概况在夏、商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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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论中国法制发展史概述一、中国早期法制二、战国以后的古代法制(封建法制时代)三、近现代法制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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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32)”,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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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汉代的主要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汉代的主要法律形式是律、令、比、《春秋》经及法律注释著作。“律”是国家的常规法典,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普遍的适用性;“令&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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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诣阙上书在汉代,一般应按照司法管辖逐级告劾,但蒙受冤狱,也可越级上书中央司法机关申冤,这叫“诣阙上书”。出现“诣阙上书”的行为,一是因为地方司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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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决事比比即可以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案例,也叫“决事比”。比能补律令之不足,“凡律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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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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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取保候审的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采用取保候审。在程序上又分为:一是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采用取保候审;二是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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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发明专利的程序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3、向国家专利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