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文明、或者称作社会文明,它可以分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方面。其中,政治文明是人类在社会政治领域中所创造的财富,主要表现为社会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的进步及其成果。当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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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关系文明通常指的是社会的一种进步状态,是人类改造世界的成果。文明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它是人类社会进步程度和状态的标志。文明、或者称作社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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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为什么要实行人口控制,宪法对此有何规定因为,我国在人口发展方面有过深刻的教训。我国在建国以后的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对人口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片面地强调人口众多的积极方面,致使我国人口的增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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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人大的性质和组成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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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机构及其特点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等。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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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现行《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民主的国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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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应遵循的原则我国现行《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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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是指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互为前提,不可分离的辩证统一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反映了国家与公民、公民与集体、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现行《宪法》第33条规定:&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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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42)”,一起来看。案例赠与合同徐梅从北京某著名大学毕业后,经过申请获得美国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没有得到全额奖学金。正在她为学费发愁之际,早年移居美国的伯父徐强通过电子邮件表示:如果徐梅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取得硕士学位,他将向徐梅提供所有的学习生活费用。徐梅表示同意,于是赴美读书。不久其伯父去世,遗产由其女徐丽莎继承。临终前,徐强吩咐其女按时用自己在中国大陆合资企业中的收益支付徐梅在美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但徐丽莎拒绝支付。徐梅向中国法院起诉,要求徐丽莎按时支付有关费用。[问题]1.徐梅与其伯父之间的赠与合同从何时起生效?2.本案中徐梅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案例解析:1.徐梅与其伯父徐强之间的赠与合同具有道德义务性质。根据<合同法>第188条的规定,与一般赠与合同的实践性不同,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属于诺成性合同。因此,该合同应当从双方达成赠与一致时起生效。2.赠与人徐强去世后,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权利的同时,也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义务,故赠与人之女徐丽莎有责任继续按原赠与合同的约定履行赠与义务。本案中,徐丽莎拒不履行赠与义务时,受赠人有权要求其履行。徐梅的请求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42)”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预祝同学们都能顺利的通过考试!更多法学考研信息尽在考研法学频道!相关推荐: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考研的区别法律硕士考研报考要求法硕刑法学简答题备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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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①侵犯客体:1)财产所有权2)他人人身权利。②客观表现:对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