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明朝
>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法律硕士考试科目包括中国法制史、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等,其中法制史是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是小编和大家分享中国法制史各个阶段朝代的分析题,希望大家认真研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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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法律硕士考试科目包括中国法制史、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等,其中法制史是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是小编和大家分享中国法制史各个阶段朝代的分析题,希望大家认真研究掌握。1、为什么说开皇律是一部承先启后的法典?隋文帝在开皇元年命高颍、杨素等人总结魏晋南北朝以来的立法经验,最后主要以《北齐律》为蓝本制定完成《开皇律》。开皇三年,隋文帝又命苏威、牛弘等人本着去重就轻、删繁为简的原则修订《开皇律》,废除死罪八十余条、流一百多罪条、徒杖等罪一千多条。开皇三年议定的《开皇律》,在继承《北齐律》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又有所改进:(1)全律分为12篇500条,比《北齐律》的12篇949条更为简要。(2)系统地规定了封建官僚、权贵享有的法律特权,不仅保留完并善了以前的八议、官当制度,还新增加了请、减、赎等特权。(3)在《北齐律》“重罪十条”的基础上,于《名例律》中特设“十恶”之条,并在量刑及法定减免条款方面加以特别规定。(4)废除了前朝的许多酷刑,以北朝的五刑制度为基础,在名称、刑等方面稍作变化尤其是基于减少重刑种等级的原则,对刑等作了适当调整,使其进一步趋于合理。最终确立了封建五刑制度:死刑,分为绞斩二等;流刑分为三等,并明定里程数;徒刑仍为五等,但是各等年限均已缩短;杖刑、笞刑各为五等,各等级之间相互衔接。《开皇律》又成为制定唐律的蓝本,它的上述内容基本为后来的唐律所接受。由此可以看出,《开皇律》上承魏晋南北朝之立法,下启唐律的议定,在我国历史上是一部承前启后的法典。2.试述隋朝兴亡与法制的关系。隋朝建立之初,隋文帝即命高颖、杨素等重臣修订法律。当时经过比较分析,没有采用徒饰虚文的北周《大律》,而是以科条简要的《北齐律》为蓝本修订完成本朝律典。开皇三年,隋文帝在亲录囚徒的时候注意到,司法中存在着案狱繁多、刑罚苛酷的流弊。于是又命苏威、牛弘等人本着删繁就简、去重就轻的原则修订新律,废除许多重罪条款,最终完成了开皇律。隋文帝晚年与前期适成相反,他毁弃成法、恣意刑杀,败坏了法制。隋炀帝即位以后虽然在开皇律的基础上修订完成了大业律,但是后来为了稳固统治并不依法行事,而是重刑轻罪专任刑杀。隋朝后期的重刑镇压政策激起了民众的反抗,隋朝的统治在农民起义的冲击下瓦解了。隋文帝、炀帝在即位之初,均注重修明法制,贯彻宽法轻刑的立法、司法原则,促进了政局稳定和社会的发展。在他们统治的后期,又都无例外地破坏了自己亲手建立起来的良好的法律制度。他们后期专任刑罚、欲以重刑压服民众的统治方式,反而激起了民众的反抗,导致了隋朝的覆亡。3.试述《唐律疏议》在律学上的成就。《唐律疏议》把法典条文和律学疏议密切结合在一起,律条与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中疏议是对汉晋律学律学的继承和发展,其成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通过疏议对法典条文的阐发,使立法意图完整、清晰地体现出来。(1)自西汉中期以来,儒家“法令宽简”、“约法省刑”的法律思想取代了法家务求法网严密的思想。随着正统法律思想的变迁,法典编纂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法典逐渐趋于简化、条文越来越简省;至唐代,唐律仅有五百条。“疏议”在法典正条之外以较大的篇幅,阐发律意,弥补了法典条文简约的不足。(2)疏议把儒家区别亲疏嫡庶的伦理原则阐述得极为,补充了法典条文的不足。(3)疏议引用儒家典型系统地阐述了身份等级思想,为唐律依据身份来设定权利义务作出了学理解释。(4)疏议以儒家思想为主导,但为了建立一套能够有效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还吸收了法家、阴阳家等其他学派的思想,并将其制度化、法律化。其二,通过以疏议注律,使得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一致。(1)唐代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格、式,不同的法律形式在内容上各有侧重,在调整方法上互有区别,但就其调整对象而言,不同形式的法律所涉及的社会关系有一些交叉和重复。疏议以律条为中心,就具体的法律关系,协调律、令、格、式之间的规定,建立起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2)作为法典的律,在制定的时候总是力求简约,必然使得一些规定过于概括,不利于统一执行。疏议以大量的篇幅援引令、格、式,把律文中概括规定的问题具体化,增强了律条的可操作性,又使法律规范整体上有了统一标准。(3)唐律本身其各篇、各条之间也有相互不一致的情况,但是律文不能更改,只有通过疏议予以统一解释。其三,《唐律疏议》吸收了以往的注律方法,又发展了一些新的方法。(1)疏议引用大量儒家道德训诫,以解释律条的立法宗旨。在某些情况下,律条并没有体现儒家精神,通过疏议的阐释,使得律文进一步儒家化。(2)《唐律疏议》沿用了汉代以来就开始流行的对法律术语的训诂解释,通过对字词含义的说明以及历史源流的考辨,准确把握法律术语的含义。(3)为了清楚地解释法律规范,疏议引用了一些典型的司法判例。这些司法判例或是律条没有直接规定的特殊法律关系,或是上级司法机关对疑难问题的处理决定,它们可以作为处理同类案件的参照。(4)疏议采用了问答式的解释方法。对于律条没有直接规定而实际生活中却时有发生的法律问题,疏议以一问一答的方式加以释意。(5)疏议在解释法律问题过程中,运用了多种语言表达方式,口语花的解释语言是疏议常用的表达方式之一。4.试述唐律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唐律在体例安排、篇目设置上以《北齐律》、《开皇律》为蓝本,保持着全律十二篇的格局,以“刑名法例为首,实体犯罪居中,诉讼程序置后”。《名例律》之“名”是指五刑之罪名,“例”是指定罪量刑之通例。其内容多涉及定罪量刑的一般原则以及律文中有关专门术语的界定,类似于近代法典的总则篇。诸如五刑,十恶,八议,处理官吏、贵族犯罪的请、减、赎、官当等皆规定在这一篇。《名例律》以下十一篇具体规定对各种犯罪的处罚、诉讼程序和监狱管理等内容,相当于近代法典的分则。具体而言,第二篇《卫禁律》规定对宫殿的保卫和关津要塞的守护;第三篇《职制律》规定对严重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构成犯罪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第四篇《户婚律》规定土地分配、赋税征收、徭役摊派,以及婚姻家庭制度;第五篇《厩库律》是关于饲养保护公私牲畜、保护府库的法律规范;第六篇《擅兴律》是关于调用军队和兴造工程方面的法律规范;第七篇《贼盗律》是关于处罚谋反、谋大逆等严重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以及一般杀伤人、盗窃等犯罪的规定;第八篇《斗讼律》是关于惩治斗殴以及诉讼方面的规定;第九篇《诈伪律》是关于惩治诈欺和伪造的规定;第十篇《杂律》将未列有专章的犯罪都收入本篇;第十一篇《捕亡律》是关于追捕逃犯、兵士、仆役的规定;第十二篇《断狱律》是关于审判、执行、监狱管理方面的规定。5.试述唐律中主要的刑法原则。唐代立法者在总结前人的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一系列刑法原则,主要有:(1)重惩十恶原则。唐律沿用了隋《开皇律》的“十恶”条款。因为“十恶”重罪直接侵犯了封建专制统治和伦理秩序,所以唐律在《名例律》首先申明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孝等十种犯罪,设定了比一般犯罪加重的处罚,并且限制减免刑罚的适用,对于十恶中最严重的“三谋一恶”犯罪,则完全排除对法定减免条款的适用。(2)封建贵族官僚享有减免刑罚的种种特权。首先是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种权贵享有议请减刑的特权,所谓“八议”。他们犯死罪司法机关不能直接处罚,须奏请皇帝减轻发落;犯流罪以下罪,可以由司法机关减一等处罚。其次,对于享受“八议”特权之外的官僚贵族,唐律规定了“请”(上报皇帝,奏请减刑)、“减”(依律减等处罚)、“赎”(以铜赎罪),使得不享受“八议”的贵族官僚,仍能因其身份获得减免刑罚的处理。再次,凡是有官爵者,都可以依照律条规定用官爵品级抵罪或者免官抵罪。此外,唐律还规定了划分公罪私罪、优待贵族官僚、自首减免刑罚、老幼废疾减免刑罚、数罪并罚、同居相容隐、加刑与减刑、举重以明轻与举轻以明重、本律优于《名例律》、化外人相犯等刑法原则。6.试论唐律的主要特点。唐律是我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制定的一部极为完备的封建法典,从其指导思想和结构内容来看,它具有以下特点:(1)贯彻“一准乎礼”的立法精神。唐代立法者根据“德礼为政教之本”的指导思想,纳礼入律:①将违反礼教的“十恶”列在律首,予以严惩;②将“八议”、衿老恤幼的道德的规则、同居相为容隐、服制定罪等礼教内容法律化;③借助疏议引用儒家典型阐发封建礼教的义理,进而把礼制法律化。(2)法律规范极为完备周详。唐律是在总结以往历代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完成的,它在规范内容上,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管理、诉讼、审判、监狱管理诸方面,并且其罪名设置、量刑标准都较为成熟,符合高度发展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需要。(3)刑罚比较宽缓。在制定唐律的过程中,删除了大量的死刑、流刑;在刑罚适用上尽量从轻,如对老幼废疾者多可以减免刑罚,甚至反逆大罪也区分情节并不一概处死。(4)立法技术比较成熟。唐律以《名例律》为纲,其余十一篇为目,篇章结构井然有序,将各种危害封建统治的行为尽量纳入律条的惩治范围。其律条与疏议紧密结合,既增强了整部律典的实用性,又具有相当的理论抽象性。试论唐朝税赋制度的变化即从“租庸调法”到“两税法”的过程。租庸调法沿袭自南北朝以来的租调法,是和“均田制”相互并行的。“租”为丁男每年响国家交纳租粟两石或稻三石。“调”是对乡土特产征调,如蚕乡的绫或绢,非蚕乡的布或麻等。“庸”是为代替丁男为国家服役的折算,即不服役的丁男需纳绢或布等。唐中期以后由于灾荒频仍,人民无法纳租庸调,在均田制被破坏之际,租庸调最终难以继续实施。唐朝中后期,改由施行两税法制度,即主要征收户税和地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增加了国家的收入,削弱了大户的特权。但这一制度最终也出现弊端,官吏作弊,临时课征,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法律硕士备考需要大家记忆的东西有很多,考生一定要有序的进行,不要混淆法条,加深重点法条的记忆和理解,统筹全局,结合案例理解背诵,预祝大家都能够取得好成绩,加油!2016考研复习已经进入暑期强化阶段,正可谓:得暑假者得考研。考生要学会拒绝诱惑,充实利用好这个暑假,为后期的提高及冲刺阶段做足准备。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6考研暑期集训、半年集训、精品网课、vip1对1、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还推出了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强化复习助力!推荐文章:2016法律硕士考研各朝代法制史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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