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责任能力和年龄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一、责任能力★:行为人能辨别自己行为的自然意义、社会意义,进而控制这种行为的能力。精神疾病不能直接得出有无责任能力的结论,责任能力的判断由法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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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责任要件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责任要件一、故意和过失的认识因素判断★★★★★(一)故意1.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有符合违法要素的事实本身(行为+对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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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犯罪预备vs犯罪未遂vs犯罪中止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先借用网友一个比较形象的说法来解释这三者的关系,之后再具体分析:我想用枪杀某人,叭,一枪把他打伤了,之后他逃走了,我是未遂;叭,一枪把他打伤了,又补一枪,把他打死了,我是即遂;叭,一枪把他打伤了,忽然良心发现,把他背到医院进行救治,我是中止;我为杀人买枪支、选地形,创造条件,是预备。故意犯罪形态特征比较处理说明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1.预备与未遂:是否已经着手实施犯罪。(难点)2.预备与中止:是否主动停止。3.未遂与中止:欲而不能为未遂,能而不欲为中止。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与犯意的区别:是否对现实构成了威胁。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着手的概念: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就是着手。2.不能犯未遂:(可参见认识错误)a.对象不能犯:将稻草人误认为真人杀b.手段不能犯:用没子弹的枪杀人c.迷信犯:不成立犯罪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任何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一定不是既遂的结果),应当减轻处罚。例如,杀人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应当免除处罚。1.可以发生在预备和实行阶段。2.犯意不成立犯罪中止3.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也不成立4.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5.中止的客观性:行为人真实放弃行为。6.中止的有效性:只要没有发生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冲刺的号角已经吹响,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你一路披荆斩棘。行百里者半于九十,黎明的曙光即将刺破暗沉的黑夜,考研人定要咬紧牙关,背水一战!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6考研集训营、专业课一对一、精品网课、vip1对1、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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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单位犯罪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单位犯罪(一)单位犯罪是单位作为主体实施的犯罪,不是单位的各个成员的犯罪之集合,也不是单位和单位成员之间的共同犯罪。以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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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危害后果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危害后果危害后果(包括实害结果,危险状态),有危险结果成立犯罪,有实害结果成立犯罪既遂。(一)结论:任何犯罪都要求有危害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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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行为对象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行为对象(一)大多数犯罪要求有对象,极少数犯罪不要求。(二)如果一个犯罪要求有特定对象的存在,就意味着在客观上必须存在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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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危害行为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危害行为(一)特征1.有体性:人的身体动静。思想、观念不构成犯罪。2.有意性:有意识、有意志支配和控制下实施的行为。3.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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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刑法的适用范围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一)国内犯––属地原则1.我国领域内:旗国主义:我国船舶、航空器(挂有或涂有我国国旗、国旗标识、注册地在我国或者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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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一、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凭自然的、直观的观察就能得出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素。如,妇女、贩卖、毒品、假币。规范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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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犯罪概说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一、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犯。(现实、危险)二、告诉才处理的犯罪1.侮辱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