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法律硕士考研冲刺:“一天一题”之刑法篇(12月21日)
-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单选】某甲1994年5月1日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至2002年12月仍在狱中服刑,对某甲能否适用假释?()A.适用新刑法,可以假释B.
-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单选】社会主义法产生的根本前提是()。A.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B.消灭私有制C.消灭剥削阶级D.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多选】以下说
-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单选】南京临时政府依据“天赋人权”理论,制颁一系列法令,其中意义为深远的是()A、禁止买卖人口令B、权利平等令C
-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单选】根据宪法修正案,乡、镇人大的任期为()。A.三年B.四年C.五年,D.八年【多选】下列关于宪法的基本原则的论述正确的有()A、
-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单选】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是()A、公司内部的工作隶属关系B、国家与纳税人的税收关系C、工厂排污超标收费关系D、国家机关购买工作用品的买卖
-
刑法总则重点知识汇总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考研初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了,为了让同学们保持头脑冷静,思维清晰,继续带领大家回顾一下刑法中的重点知识,希望大家仔细阅读。序号
-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因果关系的错误",一起来看。因果关系的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结果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提前发生的情况。主要有三种情况:狭义的因果关系的错误、事前故意、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1)狭义的因果关系的错误,是指结果的发生不是按照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发展所预见的进程来实现的情况。如、甲以杀人的故意用刀刺杀乙,但乙为血友病患者,因流血过多而死亡。这些情况下,只要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基本部分有认识即可,而不要求对因果关系发展的具体样态有明确认识。所以,行为人对因果关系发展的具体样态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处理。(2)事前的故意,是指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第二个行为,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期的结果的情况。如、甲以杀人的故意对乙实施暴力,造成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迹,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水而死。(3)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实际上是指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如、甲准备使乙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绞死,但未待甲实施绞杀行为时,乙由于吃了过量的安眠药而死亡。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考研法硕:因果关系的错误”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预祝同学们都能顺利的通过考试!更多法学考研信息尽在考研法学频道!相关推荐: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考研的区别法律硕士考研报考要求法硕刑法学简答题备考策略>原标题:文章来源:
-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单选】在解释法的本质问题上,历史上早出现的观点,在世界各国几乎都是A.正义论B.神学论C.权力论D.社会论【多选】高技术领域立法的
-
>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单选】甲男(15岁)与乙女(13岁)在同一所中学上学,二人在参加校文体活动时相识并成为好友,关系日渐密切。某日二人在公园发生性关系时被发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