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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与国家

>2017考研交流群:3782745721.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法与国家权力构成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关系。(1)法表述和确认国家权力,以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强化和维护国家权力。(2)法所以如此对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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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考研交流群:3782745721.生成方式上的建构性与非建构性。法在生成上往往与有组织的国家活动相关,由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形式上的建构性。尽管从进化理性主义上说,法在根本上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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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与道德的联系

    >2017考研交流群:378274572关于法与道德的联系,法律思想史上存在三个理论争点,即法与道德在本质、内容和功能上的联系问题。1.关于法与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这是一个法在本质上是否包含道德内涵的问题。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而成为法。一个同道德严重对立的邪恶的法并不是一个坏的法,而是丧失了法的本质的非法的“法”,因而不是法,即“恶法非法”。二是否定说,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法与道德是否存在本质上的联系的争论,所涉及的是法的本质和存在的基础问题。2.法与道德在内容上的联系。法与道德在内容上存在相互渗透的密切联系,对此,几乎所有学者都不存异议。问题是这种内容上的联系是否应有限度以及限度如何确定。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甚至浑然一体。如中国古代法就具有浓厚的伦理法特征。这与古代法学家相应观点的支撑不可分。古代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尽可能将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使法确认和体现尽可能多甚至全部的道德内容,以保证社会思想的纯洁性。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这与近现代法学家的基本立场不无关系,他们大多倾向于将法律标准与道德标准相对分离,“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几成通说。但是,在这个限度须依什么原则确定的问题上仍存在分歧。分歧在于,一个不道德的行为是否只有在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才应由法律加以干预,还是在伤害启己或伤害公众感情或损害社会的公共性的情况下也可引出法律干预的理由。曾经提出的原则有:伤害原则、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冒犯原则①和容忍与社会完整统一相协调的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容忍限度的改变、尽可能充分地尊重个人隐私、法涉及最低限度的而不是高限度的行为标准(②等原则。3.关于法与道德在功能上的联系。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各具优势,且形成互补,对此,学者们并无异议。但在社会调整以何者为主的问题上,则有不同的看法和处理。一般来说,古代法学家更多强调道德在社会调控中的首要或主要地位,对法的强调也更多在其惩治功能上。而对借助法明确权利义务以实现对社会生活的调整则往往心存疑虑,甚至希望过推行“德治”来去除刑罚,如中国历史上的“德主刑辅”。近现代后,法学家们一般都倾向于强调法律调整的突出作用,法治国成为普遍的政治主张。因为,第一,分工和交换的普遍化、常态化使得人们总要和抽象的他人交往,交易信用不再建立在熟悉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法因其肯定性、普遍性、严格的程序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更能胜任这种复杂利益关系的调整。第二,与市场经济相伴的是利益分化的加剧和价值冲突的普遍化、常态化,利益表达和价值衡平与选择是缺乏程序机制的道德难以胜任的。第三,作为现代生活理念和目标的民主政治是多数人同意的政治,亦即程序性政治。具有高度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特征的法不得不居于优越地位。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时间转瞬即逝,而此时此刻,2017考研学子正在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着,无论前面的复习之路有多么艰难,相信他们都会一直坚持下去的。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7考研OL乐学、专业课一对一、精品网课、vip1对1、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 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国法”及其外延

    >2017考研交流群:3782745721.国法的定义:国法指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2.国法的外延:(1)国家专门(立法机关)机关制定的法(成文法)(2)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的规则(判例法)(3)国

  • 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2017考研交流群:378274572(一)法律解释的方法1.文义解释,也叫做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这种方法要求解释

  • 2021法硕考研:法制史之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法硕考研:法制史之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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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考研交流群:378274572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以作为“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的,具有语言的依赖性。离开了语言,法律就无以表达、记载、解释和发展。③法律人在其工

  • 2017考研法理学基础知识: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2017考研交流群:378274572现代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法典)大都是以条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从其表述的内容来看,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规范性条文是直接表述法律规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