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法硕: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一起来看。今日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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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总则复习笔记之一罪与数罪
>2017考研交流奋斗群514068096刑法学是法律硕士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之一,下面就分章节再为大家梳理一下,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笔记查缺补漏。第六章一罪与数罪1.继续犯极其特征?想续犯,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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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总则复习笔记之共同犯罪
>2017考研交流奋斗群514068096刑法学是法律硕士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之一,下面就分章节再为大家梳理一下,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笔记查缺补漏。第五章共同犯罪1.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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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总则复习笔记之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2017考研交流奋斗群514068096刑法学是法律硕士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之一,下面就分章节再为大家梳理一下,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笔记查缺补漏。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1.犯罪既遂及主要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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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总则复习笔记之犯罪主观方面
>2017考研交流奋斗群514068096刑法学是法律硕士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之一,下面就分章节再为大家梳理一下,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笔记查缺补漏。第三章犯罪主观方面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社会行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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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总则复习笔记之犯罪概念与构成
>2017考研交流奋斗群514068096刑法学是法律硕士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之一,下面就分章节再为大家梳理一下,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笔记查缺补漏。第二章犯罪概念与构成1.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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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总则复习笔记之刑法学导论
>2017考研交流奋斗群514068096刑法学是法律硕士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之一,下面就分章节再为大家梳理一下,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笔记查缺补漏。第一章导论1.刑法的解释(一)依据解释的效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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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交流奋斗群514068096法制史是法律硕士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之一,下面就分章节再为大家梳理一下,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笔记查缺补漏。法制史复习重点清朝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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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交流奋斗群514068096法制史是法律硕士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之一,下面就分章节再为大家梳理一下,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笔记查缺补漏。第十三章清朝一、法制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一方面以代表汉族法制的明朝法律为蓝本,另一方面又吸收满族固有习惯。二、立法概况1、《大清律例》乾隆五年正式颁行〈大清律例集解附例〉是对明律的翻版。是清第一部法典。顺治《大清律集解》确立了7篇436条雍正《大清律例》它标志着满族吸收汉文化的基本完成。〈大清律例〉的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七篇436条。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2、《大清会典》/《五朝会典》行政管理和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大清会典”包括〈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康嘉乾雍光(康家钱用光)。〈大清会典〉遵循“以典为纲,以则例为目”的原则。典、例固定。“则例”是清政府对中央(不是地方)各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大清会典〉是清朝行政立法的汇总,反映了清朝立法上的重要成就,是中国古代行政立法的完备形态。3、则例行政规则清创造定义:针对中央各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各部、院政务活动、保障其正常运转的行政规则。则例众多,可视为清政府的行政法规。一般则例:各部院的一般行政事项《钦定吏部则例》、《钦定户部则例》《理藩院则例》等。特别则例:针对特定事项制定《钦定八旗则例》、《步兵督捕则例》4、针对少数民族的法规。包括〈蒙古例〉、〈回疆则例〉、《湘苗事宜》、〈苗汉杂居则例〉、《西宁青海番夷成例》(〈西宁番子条例〉)《理藩院则例》、等。清政府设置理藩院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关,下设理刑司,受理少数民族地方机构不能决断的死刑案件。三、刑事法律制度(一)刑罚(1)清朝例律中明确规定了应处枭首示众的罪名。(2)清朝对死刑有一种独特的制度,即死刑斩、绞分立决和监侯(来年秋天再审)。(3)清朝仍用刺字刑。(4)充军刑。清朝的充军刑作为流刑的加重刑。(5)发遣刑。清朝的发遣刑包括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6)枷号。清朝对一些伦理性犯罪及风化犯罪,附加“枷号”。(二)刑罚适用原则清朝“重其所重”体现得更充分。(1)〈大清律例〉全部继承了“十恶”制度。基本仿照明朝。(2)清朝统治者认为“弭盗按民,乃为治之首务”。(3)文字狱比“谋大逆”定案。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①维护满族在政权中的优越地位任官“官缺”,不同官缺只能由不同民族人担任②旗人犯罪享有特权和优待“以枷号待刑”③禁止汉人典卖旗地四、民事法律制度(一)民事主体的变化1.废除匠籍制度手工业工人的人身权利得到保障。2.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雇工人原来就不是贱籍,清朝解放了雇工人对雇主的人身依附关系。3、部分贱籍豁免为良(二)债权制度的变化1、明确典卖的区别宋元以来,不动产的典当与买卖适用同样的制度。清乾隆明确规定,典当契约要明确注明回赎字样,买卖要注明永不回赎字样。从而确定是否回赎是典当与买卖的区别。典当契约,免其纳税。即典当契约无需加盖官印和过割赋税。买卖契约必须。2、明确典当回赎年限回赎年限为十年超过十年为买卖契约3、明确房屋出典后的风险在年限未满的情况下①出典的房屋失火烧毁,在年限未满的情况下,由双方各出一半合伙起造,典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业主仍以原典价取赎。②若业主无力出资,由典主出资建造,典期延长三年,三年后业主按原价的140%回赎。③若典主无力出资,则由业主建造,此时不延长,原定期限届满后,业主按原价的60%回赎。在年限已满的情况下①业主无力出资的,典主自建的,同上140%②业主自建的,典期不延长,业主回赎时按50%回赎。③双方均无力重建的,应将地基出卖,得价三分之一归业主。(三)继承制度1、禁止养异性义子,以免乱宗族。2、户绝之家立继人须昭穆相当,不得尊卑失序3、&diams独子兼祧是清朝独创独子出继的两房应为同父兄弟,且须双方同意,并有全族的书面证明,才可以一人承两房宗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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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交流奋斗群514068096法制史是法律硕士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之一,下面就分章节再为大家梳理一下,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笔记查缺补漏。第十二章明朝一、立法概况(一)法制指导思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