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2018年 “卓越法律人夏令营”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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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试科目一共分为五科,民法、刑法、法理、宪法、法制史,大家的基础阶段已经快收尾了吗?法硕知识点零碎较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整理相关知识点进行回顾,以此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重大误解重大误解行为是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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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详解(7)”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第二节立法活动一、战国时期的立法概况战国时期是中国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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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详解(6)”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第二章封建制前期(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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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详解(5)”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第六节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一)中央司法机关在中国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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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详解(4)”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第五节民事法律制度一、所有权与契约(一)所有权: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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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详解(3)”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第四节刑事法律制度一、罪名(一)夏、商的主要罪名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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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详解(2)”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第三节立法活动一、夏、商立法概况在夏、商两代,调节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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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详解(1)”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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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详解(8)”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第三节刑事法律制度一、罪名(一)侵犯皇帝人身、权力及尊严方面的罪名1.秦代的主要罪名有“妖言诽谤”罪,犯此罪者处死刑,严重的诛灭三族“谋反”罪,李斯被赵高陷害,以“谋反”罪被处以“具五刑”且夷灭三族。1.汉代的主要罪名有矫制矫诏罪、废格诏令罪、大不敬罪、阑入与失阑罪、祝诅巫蛊罪等。(二)危害集权与封建政权方面的罪名1.秦代的主要罪名有(1)“不道”罪,指操纵国家政务大权,发动政变及其他一些倒行逆施的行为。(2)“以古非今”罪,指借用前代实事讽喻非议当朝统治的行为,“以古非今者,族”。(3)“妄言与非所宜言”罪,指煽动反动对或秦朝统治的行为,“秦法,不可妄言,妄言者无类”。“无类”者即灭绝族类也。等等。1.汉代的主要罪名有(1)“左官”罪,指凡官吏违犯法令私自到诸侯国任命者,构成“左官”罪,以《左官律》给予刑事处罚。(2)“阿党附益”罪,指诸侯官吏与诸侯王结成一党,构成“阿党”罪,官吏与诸侯王交好,图谋不轨者,构成“附益”罪,凡犯阿党附益行为者,根据《阿党附益法》给予严厉的刑事处分。(3)“出界”罪,指诸侯王擅自越出封国疆界者,构成“出界”罪,按照《出界律》或耐为司寇,或被诛杀。(4)“酎金”罪,指诸侯王在参与祭祀宗庙时,所贡醇酒和黄金以次充好,不够成色者,构成“酎金”罪,按《酎金律》给予削地免除封国的处罚。(三)官吏渎职方面的罪名1.秦代的主要罪名有:(1)“犯令”罪,《法律答问》解释为“令曰勿为而为之,是犯令”(2)“废令”罪,《法律答问》解释为“令曰为之弗为,是为废令”(3)“不直”罪,即“罪当重而端轻之,当轻而端重之”(4)“纵囚”罪,指:“当论而端弗论,及易其狱,端令不至,论出之,是谓纵囚”(5)“失刑”罪,指由于过失而造成选用法律的错误。1.汉代的主要罪名有(1)“沈命”罪,指治安官吏凡“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弗捕满品者”构成“沈命”罪,依〈沈命法〉二千石以下官吏皆处刑。(2)“见知故纵”罪,指治安官吏凡得知“贼盗”犯罪真情,不及时举告者,要与罪犯判处同等刑罚,如抓到“贼盗”重犯而不及时严办者,照〈见知故纵法〉判处死刑。(四)侵犯生命与财产安多方面的罪名1.秦代的主要罪名有:(1)杀人罪,秦代对侵犯生命的“贼杀”人罪,主张严厉制裁,即一律处死刑,同时鼓励告奸,并给告奸者以奖励。(2)伤害罪,秦代对伤害罪也要给予惩办,但比杀人罪处刑要轻,一般罚作苦役。(3)盗窃罪,在侵犯财产罪方面,秦律规定盗窃一百一十钱者,耐为隶臣超过二百二十钱不到六百六十钱者,“黥为城旦”超过六百六十钱者,“黥劓以为城旦”。盗采桑叶不值一文钱者,也要罚役三十天。1.汉代的主要罪名有:(1)杀伤罪,汉代很早就规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汉书·薛宣传》也记载廷尉直引汉律说:“斗以刀伤人,完以城旦。”(2)盗窃罪,汉代盗窃罪的法律规定比较复杂,盗窃皇家宗庙园林陵物,处刑很重,如“盗宗庙服御物者”处死刑弃市刑:用武力劫夺或索取他人财物者,处死刑弃市刑。(五)重罪十条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罪名是《北齐律》中规定的十种重罪,即“重罪十条”所谓“重罪十条”是指危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大犯罪的总称,把它作为严厉击的对象,并强调“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重罪十条”具体是指:反逆(造反的行为)、大逆(毁环皇帝宗庙、山陵和官殿的行为)叛(叛变的行为)、降(投降敌国的行为)、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的行为)、不道(凶残杀人的行为)、不敬(盗用皇帝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的行为)、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接礼制服丧的行为)、不义(杀本府长官和授业老师的行为)、内乱(亲属间的行为)。以上是为大家准备整理的“2019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详解(8)”的相关内容。另外,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为广大学子推出2019考研全年集训营 、乐学面授班、名校推免精品班 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与每年的大纲进行深入并具有针对性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 ,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