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学考研:民法总论之代理中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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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学考研:民法总论之物权的基本原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可见我国明确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物权种类法定。即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的物权。如我国的担保物权就只能是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2)物权内容法定。即物权的方式、效力等内容都由法律明文规定,当事人不得在物权中自由创设新的内容。如法律规定动产质押须移转占有,当事人就不能创设不移转占有的动产质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物权法定,但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物权的法律关系本身完全可以是意定的。2、一物一权原则(1)一物一权原则包括以下几项内容:A.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根据一物一权原则,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集合物原则上不能成为一个所有权的客体,而应为多个所有权的客体。B.一个独立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所有权是一种最终支配权,这就要求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是多重所有。但是一物之上的所有人可以为多人,多人对一物享有所有权,并非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仍然是一个,只不过主体为多人。(2)根据一物一权原则,所有权的行使中须遵循以下几个规则:A.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虽依据其份额对财产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但是份额本身并非单独的所有权。B.一物之上可以存在数个物权,但各个物权之间不得相互矛盾。一物一权主要是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不是指一物之上不能设置多个物权,如在一物之上可以有多个抵押权的存在。C.一物的某一部分不能成立单个的所有权,物只能在整体上成立一个所有权。3、公示、公信原则(1)公示原则。所谓公示,是指物权的权利状态须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在物权变动时,知道权利状态,维护交易安全。《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可见不动产的权利状态过“登记”制度表示,而动产的权利状态则过占有表示。(2)公信原则。所谓公信,是指当物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即使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存在并已从事物权交易的人,法律承认其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公信原则赋予公示内容以公信力。《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就是公信原则的体现。以上是为大家准备整理的“2019法学考研:民法总论之物权的基本原则”的相关内容。另外,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为广大学子推出2019考研全年集训营 、乐学面授班、名校推免精品班 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与每年的大纲进行深入并具有针对性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 ,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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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学考研:民法总论之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1、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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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试科目一共分为五科,民法、刑法、法理、宪法、法制史,大家的基础阶段已经快收尾了吗?法硕知识点零碎较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整理相关知识点进行回顾,以此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1、行为